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福建省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闽政办〔2004〕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精神,为加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协调和领导,经省政府同意,将“福建省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更名为“福建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委员会”,并对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李 川 省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刘文豪 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克益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陈小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兰致和 省民政厅副厅长
李宗明 省老龄委副主任
成 员:陈向先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薛金炼 省经贸委副主任
江作梁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方成义 省编办副主任
陈秋平 省文化厅副厅长
陈秋立 省卫生厅副厅长
王家祥 省建设厅副厅长
徐正国 省体育局副局长
彭群芳 省总工会副主席
吴立官 团省委副书记
马义英 省妇联副主席
办公室主任:江作梁(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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