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级单位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闽政办〔2005〕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闽政〔2004〕10号),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级单位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注: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级单位任务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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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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