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福建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4〕8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1〕62号)和经国务院同意,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4〕6号)精神,为加强对全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领导,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我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芸 副省长 

  副组长:黄琪玉 省政府副秘书长

      卢士钢 省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宋闽旺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 武 省委编办副主任
 
      庄荣文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施祖美 省教育厅副厅长

      鄢一忠 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球球 省财政厅纪检组长

      江作梁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曹建平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曹海伦 省物价局助理巡视员

      吴成居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王孝华 省军区副参谋长

      阮嘉明 武警福建省总队政治部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由卢士钢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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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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