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4〕16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黄小晶 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陈 芸 省政府副省长
李 川 省政府副省长
成 员:宋闽旺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朱 省委文明办副主任
郑 伟 省法院副院长
陈义兴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庄荣文 省发改委副主任
薛金炼 省经贸委副主任
钟安平 省经贸委副主任
张程远 省教育厅副厅长
林嘉来 省科技厅副厅长
卢士钢 省公安厅副厅长
朱国平 省监察厅副厅长
周 瑛 省民政厅副厅长
薛育卿 省司法厅副厅长
陈青文 省财政厅副厅长
董建洲 省人事厅纪检组长
江作梁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李忠生 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长
翁玉耀 省建设厅副厅长
吴庭锵 省交通厅副厅长
曹建平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檀云坤 省农业厅副厅长
吴国盛 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陈秋平 省文化厅副厅长
陈文加 省卫生厅副厅长
梁亦秋 省审计厅副厅长
吴炳清 省国资委副主任
叶木凯 省地税局副局长
陈乙熙 省工商局副局长
徐一帆 省统计局副局长
林作明 省物价局总经济师
周友三 省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
冯贵明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李德仁 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纪检组长
陈轰贤 省旅游局纪检组长
蔡德奇 省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黄岩生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陈 滨 省国税局副局长
李志轩 福州海关调查局局长
王 宁 厦门海关调查局局长
吴绍炳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陈松年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晏露蓉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陈晓南 银监会福建监管局副局长
周四波 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副局长
王 斌 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副局长、纪委书记
黄建立 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纪委书记
郑瑞华 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副行长
阮 平 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副行长
吴炳康 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副行长
蔡善元 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副行长
张 伟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康玉坤 福建兴业银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经贸委,与省整规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办公室主任由省经贸委副主任、省整规综合办主任钟安平兼任。各设区市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做好设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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