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5〕5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73号)精神,为加强对我省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领导,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芸副 省 长
副组长:黄琪玉 省政府副秘书长
蔡元庭 省残联理事长
陈小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鄢一忠 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秋立 省卫生厅副厅长
卢景星 省统计局巡视员
成 员:宋闽旺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群心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 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卢士钢 省公安厅副厅长
宋建华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苏富达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王大川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吴立官 团省委副书记
黄伟瑶 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继新 省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残联,办公室主任由李继新兼任。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完成后,本小组及其办公室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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