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国土资源工作政府目标责任制优秀奖和
国土资源单项工作先进奖的决定

闽政文〔2006〕9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1年以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工作,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国土资源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01年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国土资源工作政府目标责任制确定的任务。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授予南平市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龙岩市人民政府为国土资源工作政府目标责任制(2001-2005年)优秀奖;授予福州市人民政府为征地制度改革工作先进奖,漳州市人民政府为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先进奖,泉州市人民政府为项目用地服务工作先进奖,莆田市人民政府为存量土地盘活工作先进奖,三明市人民政府为矿业权市场建设工作先进奖,宁德市人民政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奖。希望受表彰的设区市人民政府再接再厉,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继续做好国土资源的各项工作,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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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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