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
福建梅列经济开发区等4个开发区的批复
闽政文〔2006〕127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将我市梅列、尤溪等县(区)开发区设立为省级开发区的请示》(明政文〔2006〕16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补办有关开发区审批手续的函》(发改外资〔2006〕136号)的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福建梅列经济开发区、福建泰宁工业园区、福建三元经济开发区、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
你市原批准设立的三明梅列区瑞云工业园区、三明三元区工业开发区和原省乡镇企业局批准设立的三明泰宁县丰元工业园区、三明尤溪县埔头工业区虽属违规设立,但符合规划要求,已形成一定经济规模和产业集聚优势,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认定,基本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现批准设立为省级开发区。根据规范开发区命名和类型规范标准,同意将三明梅列区瑞云工业园区更名为福建梅列经济开发区,将三明泰宁县丰元工业园区更名为福建泰宁工业园区,将三明三元区工业开发区更名为福建三元经济开发区,将三明尤溪县埔头工业区更名为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
二、开发区的产业定位。
福建梅列经济开发区主要产业:机械加工、冶金压延、汽车零配件等。今后的发展方向:继续壮大机械加工、冶金压延、汽车零配件等产业。
福建泰宁工业园区主要产业:化工、纺织、冶金、林产品加工业等。今后的发展方向:继续壮大现有产业,形成产业特色鲜明、综合配套能力强的产业集聚区。
福建三元经济开发区主要产业:机械加工、食品加工、竹木加工业等。今后的发展方向:在发展现有产业的基础上,发展生物医药等特色产业。
福建尤溪经济开发区主要产业:林产、纺织、农产品深加工等。今后的发展方向:形成生态型的现代化工业园区。
三、开发区的四至范围、界址点座标和面积,以国土资源部最终核定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开发区最终审核结果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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