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
福建省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闽政办〔2006〕21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省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省民族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美香(副省长)
副主任:罗 健(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聚仁(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厅长)
委 员:刘群心(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郑新聪(省经贸委副主任)
刘 平(省教育厅副厅长)
符卫国(省科技厅副厅长)
钟 安(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副厅长)
江华先(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小平(省财政厅副厅长)
吴钦霖(省人事厅副厅长)
叶 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知瑞(省建设厅副厅长)
宋海滨(省交通厅副厅长)
刘子维(省水利厅副厅长)
朱淑芳(省农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范碧云(省文化厅副厅长)
阮诗玮(省卫生厅副厅长)
兰思仁(省林业厅副厅长)
吴振坤(省地税局副局长)
傅祖桂(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徐正国(省体育局副局长)
陈志强(省统计局副局长)
潘崇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黄世峰(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郑维荣(省旅游局副局长)
马国林(省农办副主任)
卢圣鑫(省侨办副主任)
石九生(省农行副行长)
省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钟安副厅长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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