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
福建省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闽政办〔2006〕21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省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省民族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美香(副省长)
  
  副主任:罗  健(省政府副秘书长)

      王聚仁(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厅长)

  委  员:刘群心(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郑新聪(省经贸委副主任)

      刘  平(省教育厅副厅长)

      符卫国(省科技厅副厅长)

      钟  安(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副厅长)

      江华先(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小平(省财政厅副厅长)

      吴钦霖(省人事厅副厅长)

      叶  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知瑞(省建设厅副厅长)

      宋海滨(省交通厅副厅长)

      刘子维(省水利厅副厅长)

      朱淑芳(省农业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范碧云(省文化厅副厅长)

      阮诗玮(省卫生厅副厅长)

      兰思仁(省林业厅副厅长)

      吴振坤(省地税局副局长)

      傅祖桂(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徐正国(省体育局副局长)

      陈志强(省统计局副局长)

      潘崇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黄世峰(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郑维荣(省旅游局副局长)

      马国林(省农办副主任)

      卢圣鑫(省侨办副主任)

      石九生(省农行副行长)

  省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钟安副厅长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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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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