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
修改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6〕450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福州鸿利丰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等33个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修改闽侯县及青口等7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006]17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131.5959公顷土地(其中耕地86.8034公顷)纳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闽侯县甘蔗、青口、祥谦、南屿、白沙、尚干、竹岐等7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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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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