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福建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6〕15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6〕19号),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及资源整合工作,经省政府研究,成立福建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文豪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陈炎生 省经贸委副主任,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局长
      马鉴康 省经贸委副主任

  成 员:朱国平 省监察厅副厅长、正厅级监察专员
      卢士钢 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青文 省财政厅副厅长
      郑 勇 省发改委副主任
      赖诗卿 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林依标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陈 宁 省环保局副局长
      陈乙熙 省工商局副局长
      张子枢 省国资委纪委书记
      丁明干 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副局长
      许新生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许炜华 省煤炭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

  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丁明干同志兼任,省经贸委能源处处长林本霖、省国土资源厅矿产处副处长邱文芬、省安监局矿山处副处长郭金星、福建煤监局安全监察处副处长朱石福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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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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