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晋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7〕117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修改晋江市龙湖镇和磁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泉政文〔2006〕27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晋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129.5048公顷(耕地86.5608公顷)土地纳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晋江市龙湖、磁灶两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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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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