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
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4〕21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对我省开展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 川 副省长
副组长:刘文豪 省政府副秘书长
邓云贞 省经贸委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
卢士钢 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文加 省卫生厅副厅长
马继列 省交通厅副厅长
郑更新 省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宋闽旺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金铸 省经贸委副主任
陈青文 省财政厅副厅长
江华先 省民政厅副厅长
刘秀基 省质监局副局长
陈 彪 省气象局副局长
林立德 武警福建总队副参谋长
张光荣 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省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省安监局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安监局局长邓云贞兼任,副主任由省安监局副局长裘松樵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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