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闽南文化
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7〕137号
厦门、漳州、泉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汪毅夫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方彦富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宋闽旺 省文化厅厅长(常务)
成 员:郭振家 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黄浦江 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潘燕燕 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余 军 省发改委副主任
胡渡南 省经贸委副主任
薛卫民 省教育厅副厅长
雷 斌 省民宗厅副厅长
卢士刚 省公安厅副厅长
周 瑛 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小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家祥 省建设厅副厅长
阮诗炜 省卫生厅副厅长
丛 澜 省环保局副局长
张作兴 省广电局副局长
杨文科 省体育局党组书记
郑维荣 省旅游局副局长
韦忠慈 省台办副主任
杨华基 省社科院党组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负责相关工作:
主 任:宋闽旺(兼) 省文化厅厅长
副主任:王晓萌 省文化厅社文处处长
成 员:罗才福 厦门市文化局局长
于建生 漳州市文化与出版局局长
龚万全 泉州市文化局局长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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