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调整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闽政办〔2007〕165号

 

省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卫生厅: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劳教委)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鄢一忠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李陵军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劳教局局长

      施志强  省公安厅副厅长

  成 员:方成义  省编办副主任

      陈毓寰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施祖美  省教育厅副厅长

      邱 玮  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小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赖诗卿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阮诗玮  省卫生厅副厅长

      计苏光  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

      陈友瑜  省司法厅劳教局副局长

  省劳教委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劳教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陈友瑜同志兼任省劳教委办公室主任。以上组成人员工作变动时,由所在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任,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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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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