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2007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闽政〔2008〕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六日
福建省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07年,全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经济社会呈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初步统计,全省生产总值9075亿元,增长15.1%;财政总收入1284亿元,增长26.8%,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700亿元,增长29.4%。
(一)农业生产持续发展。第一产业增加值1040.6亿元,增长4.3%。新农村建设规划稳步实施,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支农惠农举措有效落实。粮食播种面积2042万亩,总产量702万吨,增产0.47万吨。蔬菜、水果产量分别达1374.6万吨、518.8万吨,增长1.7%、4.7%。肉蛋奶产量208.1万吨,增长2.3%。水产品产量609.7万吨,增长1.3%。植树造林213.8万亩,完成年度计划的107%。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完成海堤除险加固五期工程和10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推进一批灌区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和渔港建设;新建5万口户用沼气池;“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建成6500公里,水利“六千”工程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二)第二产业效益提升。实现增加值4510.7亿元,增长18.7%。其中,工业增加值3981亿元,增长19.3%;建筑业增加值530亿元,增长14.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396亿元,增长21.5%;电子、机械、石化产业增加值分别达350亿元、539亿元、336亿元,增长15.8%、27.3%、16%。轻、重工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9.9%和23%。全社会发电量1039.3亿千瓦时,增长14.9%;用电量达1000.3亿千瓦时,增长15.4%,其中工业用电增长15.3%。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70以上,比上年超过10个点;产销率达97.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超600亿元,增长35%以上。
(三)第三产业发展加快。实现增加值3523.9亿元,增长13.6%。其中,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分别增长11.3%、7.5%;金融保险业增长8.4%,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10372亿元、8523亿元,分别增长12%和25.6%,全省新增18家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共募集资金288.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88亿元,增长17.9%。全省公路、水路、铁路货物运输量分别为3.5亿吨、1.2亿吨、0.36亿吨,增长16.8%、11.6%、4.4%;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2.4亿吨;港口国际标准集装箱吞吐量686.3万标箱,增长16.7%。旅游业增势良好,全年接待境内外游客8308.2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旅游外汇收入分别增长20.9%和47.5%。
(四)重点建设带动有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322亿元,增长38.7%。其中,城镇投资3863亿元,增长39.7%;农村投资459亿元,增长31.1%。民间投资2137亿元,增长45%。制造业投资1194亿元,增长54.4%;服务业投资2686亿元,增长41.1%;基础设施投资1302亿元,增长27%。全年安排重点项目499个,其中在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954亿元,比上年增长38.8%;100个项目建成投产,118个项目开工建设。36个交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33亿元,增长32%,铁路在建规模突破1000公里,新增高速公路135公里、港口吞吐能力3000万吨;10个能源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56亿元,增长8%,新增电力装机213万千瓦;160个工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09亿元,增长50%;12个农林水利重点项目完成投资8亿元,增长33%;39个社会事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7亿元,增长60%。重点项目投资占全社会投资达22%,工业项目投资占重点项目投资比重达32%。
(五)对外经贸不断拓展。进出口744.6亿美元,增长18.8%,其中出口499.4亿美元,增长21%。民营企业出口比重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分别增长23.4%和30.3%,纺织服装等五大传统优势产品出口增长23%;新兴市场出口增长38.6%,传统市场出口增长15.8%。进口245.2亿美元,增长14.6%,其中资源性产品进口增长19.1%。实际利用外资(可比口径)81.3亿美元,增长13.2%。三大主导产业利用外资30.7亿美元,增长17.6%;服务业利用外资14.8亿美元,增长6.2%。闽台港澳经贸合作取得新成效,实际利用台资18.2亿美元,增长28.3%;实际利用港澳资金42.5亿美元,增长18.6%;闽台贸易额69亿美元,增长23.1%;闽港闽澳贸易额37.5亿美元,增长16.5%。
(六)改革创新成效明显。认真落实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在农村综合改革、集体林权制度、农村工作机制创新、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及国有企业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社会事业领域、资源性产品价格、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和市场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新成效。创新力度不断加大,新增40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4个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启动建设菌草生物工程研究中心和平板显示技术、现代酶技术等4个工程实验室,实施光催化技术研发平台等43个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环境友好材料等6个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8个建成投产、31个在建项目进展顺利。高技术产业增加值436亿元,增长15.2%;软件业发展加快,福州、厦门软件园建设取得新进展。“6·18”常年对接机制不断完善,全年共对接项目4656项;“数字福建”加快建设,应用领域不断拓宽。
(七)社会事业全面推进。完成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56万平方米,支持162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建设,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46个县(市、区)实现“双高普九”。支持36所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训基地、1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由上年的64.5%提高到70%。新设立高等院校8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2%,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改造完善12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完成3729个20户以上自然村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改造提升127所乡镇卫生院,扶持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得到加强,人口自然增长率6.1‰。
(八)民生保障切实加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05元,实际增长10.1%;农民人均纯收入5467元,实际增长7.3%。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分别增长7.2%和7.1%。城镇新增就业68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89%;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8万人,全年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362万人、406万人、318万人,分别增长17.6%、9.8%、8.6%。20.1万城镇居民和77.6万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4.2%。受灾重建户全部搬入新居。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
(九)节能减排完成目标。加快重点节能工程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热电联产、余热余压、绿色照明等领域117项节能示范工程建设;淘汰一批小水泥、小火电等落后产能;重点排污单位完成减排设施建设并全面实行在线监控,城市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62%、91%,比上年提高3个和1个百分点。推动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和综合利用,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流域等生态环境整治取得新进展。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5%、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6%、化学需氧量排放减少1%的节能减排目标预计可以完成。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农业基础设施仍较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够强;部分行业竞争力较弱,一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高,适应市场变化能力不强;出口产品结构有待优化,受政策调整、汇率变化、贸易摩擦等影响,出口难度增大;受结构性价格上涨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5.2%;节能减排压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繁重;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推进“两个先行区”建设的重要一年。今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围绕“四谋发展”实践主题,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落实“四个关键”实践要求,朝着“四求先行”实践方向,实施项目带动和品牌带动,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落实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措施,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民生、着力民心,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扩大对外开放的平台、推动全国区域合作的平台、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平台,努力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
今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一)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1%。第一产业增长4%,第二产业增长13.5%,第三产业增长11.5%;
(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略低于上年;
(三)外贸出口增长13%,进口增长9%,进出口增长11.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按可比口径与上年持平;
(四)财政总收入增长13%,地方级财政收入增长13.5%;
(五)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六)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5%,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1%,化学需氧量排放减少1.3%。
三、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三农”投入,扶持粮食生产,稳定粮食产量;采取工程化、标准化措施,支持建设一批高产优质的粮食生产和特色农业基地;扶持一批品牌农业企业,拓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大农业“五新”推广力度,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建设一批重点水利枢纽、防洪排涝工程和重点围垦项目;继续实施水利“六千”、“年万里”农村路网、农村信息化等工程,支持动植物疫病防控、沿海及台湾海峡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村镇规划和管理,支持农村饮水安全、户用沼气等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多途径促进农民增收。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落实鼓励发展的制造业指导目录,加快推进工程机械、环保机械、产业机械等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通过资源整合,延伸产业链,提升纺织服装、食品、建材、冶金等传统优势产业竞争力。建成厦工三重异地扩建和龙工扩建工程、德盛镍合金、南平特种及超高压电缆等项目,加快建设炼化一体化、戴姆勒汽车、中化重油深加工、友达光电二期、泉州船厂造船、中铝铝板带、南纸林纸一体化、福欣特殊钢、紫金山金铜矿联合开发、宁德聚合物锂电池、莆田液化天然气冷能空分等项目。做好重点临港区域和特色产业集中区的规划,继续推进电子、机械、石化、林浆纸一体化等重大工业项目和一批重点产业园区的前期工作,增强工业发展后劲。
(三)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落实服务业重点项目,提高服务业比重;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重点发展信息服务、商务服务及金融服务业,在多种运输方式的结合部,推进一批物流中心建设,扶持一批现代物流企业和保税物流园区发展,加快中心城市创意产业发展和服务外包基地建设;丰富消费性服务业,重点发展市政公用服务和城市社区服务,推动现代商贸流通服务业改造升级,培育一批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发展一批专业批发市场,促进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加快主要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旅游资源,壮大一批旅游企业,提升旅游品牌的带动力。
(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持续优化投资结构,推动先进高效、节能低排的大项目、好项目的建设。强化分级管理、协调服务和要素保障,落实好今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铁路方面,全线贯通温福铁路;加快建设福厦、龙厦、向莆、厦深铁路和部分疏港铁路以及沿线主要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加快推进铁路新线和沿海主要城市轨道交通前期工作。高速公路方面,建成浦南高速公路;加快建设福厦漳高速公路扩建、泉三、永武、武邵、莆秀、福州绕城和机场路二期等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宁武、永宁、松建、福清渔溪至平潭大桥、厦门海沧至漳州天宝等高速公路和厦漳跨海大桥等项目,新增通车里程248公里。港口方面,编制全省港区控制性详规,有序建设和集中打造一批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的港口;建成11个深水泊位,新增港口吞吐能力3000万吨,其中集装箱177万标箱;加快29个大型集装箱、大型散货等在建泊位的建设;加快推进重要港湾港口项目的前期工作。电力方面,开工建设宁德、福清核电;建成后石电厂7号机组、莆田、晋江和厦门燃气电厂部分机组和尤溪街面水电站2号机组、宁德洪口水电站,加快建设漳平、永安火电厂改扩建、龙岩坑口火电厂二期和莆田、东山等6个风电项目的建设,新增电力装机270万千瓦;加快推进主干电网建设,建成50万伏变电站3座、22万伏变电站25座;继续推进一批煤电、气电、核电、风电和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促进尽快实施。
(五)提升外经贸合作水平。主动适应国家政策调整,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服务贸易发展,扩大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挖掘欧美日、东盟等出口市场潜力,开拓俄罗斯、非洲、南美洲、中东等出口市场;开展多种形式的外经贸政策和业务培训,指导企业综合运用金融工具规避汇率风险,积极应对技术贸易壁垒。鼓励能源原材料、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运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等重点领域。落实闽港各项合作协议,吸引香港的物流、会计、金融、法律等服务企业来闽投资。推进闽澳海外联合招商,共同开拓欧盟和葡语系国家市场。
(六)深化闽台产业对接。落实先行先试的政策措施,实施闽台产业对接规划,发挥企业对接主体作用,吸引更多台资企业来闽建立生产基地、地区总部、研发及营销中心;培育“海峡旅游”品牌,加强闽台旅游合作;推动对台离岸金融业务,拓展台湾金融资本进入福建的渠道和形式;推进智能电子、动漫、节能环保和现代物流、会展业等新兴产业的对接。发挥台商投资区在承接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转移方面的载体作用,以重大台资项目为龙头,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增强集聚功能。推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林业合作实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相关项目建设,办好台湾农产品、水产品等集散中心,提升闽台农业合作水平。
(七)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在农村综合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等领域继续深化;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等领域出台新举措;在乡镇机构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等领域加快配套改革步伐;在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事业改革等领域力争取得新突破。积极落实和继续争取国家部委、央属企业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各项举措,努力把支持的意见转化成具体的政策措施,把合作的协议细化成具体的项目。落实多元化科技投入措施,深入实施科技中长期规划,加快建设省超级计算机中心、海西工研院和一批重点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抓好共性关键技术的引进、再创新。办好第六届“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突出电子信息、工业自动化、绿色建筑等重点领域的技术对接。拓展电子政务应用范围,建设一批企业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一批信息化便民服务项目建设。
(八)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围绕建设全国主体功能区的重点开发区域,统筹考虑人口分布和经济布局,科学划分主体功能区域,研究财税、投资、人口、土地、环保等配套政策,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做好“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加强与周边地区规划、产业、基础设施等衔接,加快建设对接国内外大枢纽和大通道的海峡西岸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一体化建设。围绕建设城乡统筹综合试验区,统筹规划城乡发展,逐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跨行政区重大项目建设,改善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山区、海岛、库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提高发展水平。
(九)强化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按照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要求,把目标责任分解到各地区、各行业和具体企业。继续抓好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节能工作,实施好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加快重点燃煤企业脱硫设施建设,严格实行在线监控,落实差别电量、替代发电和脱硫电价措施;新建、续建17个污水处理厂和20个垃圾处理厂;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加大耕地、岸线和矿产资源保护力度,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体系的建设和保护,继续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推进“五江两溪”重点流域污染整治项目建设。
(十)着力促进民生改善。加快城乡文化设施建设,改造完善12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完成迎奥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成福建大剧院、省广电中心等项目,开工建设省档案馆,加快推进省科技馆新馆前期工作;推进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培育壮大一批竞争力较强的文化产业集团。加强城乡体育设施建设,建成泉州全国农运会场馆等项目。支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宿舍建设,基本消除农村中小学现存危房;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示范性高职院校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二期等项目。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造提升150所乡镇卫生院,新建改建100所农村敬老院。落实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完成“造福工程”年度搬迁计划和“侨居造福工程”。推进就业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就业再就业年度目标。做好城乡居民低保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29万人、425万人、325万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加强计生服务设施建设,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提高居民购买力,培育消费热点,改善消费环境,扩大消费需求。抓好重要商品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调运和储备,保障市场供应,努力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加大基层政法、安全生产等设施投入,推进平安福建建设。
附表:福建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福建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注: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精神,对列入考核范围的节能减排指标,须经国家统计局和环保总局审定后才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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