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郑宝珠等
五位同志福建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决定

闽政文〔2008〕29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在北京举办的第十三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我省运动员和教练员不畏强手,顽强拼搏,荣获三金六银三铜,取得了历史上最好的成绩,充分展现了残疾人身残志坚、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郑宝珠获得田径项目女子铅球F42—46级冠军并打破残奥会F42级的世界记录;叶超群与队友获得乒乓球项目男子团体M6—8级冠军;陈超与队友获得乒乓球项目男子团体M9—10级冠军。教练员陈亦新、林秀炳为运动员获取金牌也立了功。他们为祖国争了光,为我省赢得了荣誉。

  为表彰他们的突出业绩,省政府决定授予郑宝珠、叶超群、陈超、陈亦新、林秀炳五位同志福建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章和证书。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为我省的体育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希望全省人民以他们为榜样,发扬不畏艰难、自强不息、勇于拼搏、奋发有为的精神,为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而努力奋斗。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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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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