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
福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8〕433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局部修改福鼎市店下镇等三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宁政文〔2008〕25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福鼎市白琳镇、店下镇、桐城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将90.5738公顷土地(其中耕地 3.0458 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福鼎市及白琳镇、店下镇、桐城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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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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