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9〕6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加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审议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 桦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杨 平 省卫生厅厅长

      郑栅洁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小平 省财政厅厅长

      钟维平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李德仁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李 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马照南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廖世铢 省委编办副主任

      陈祥健 省委政研室副主任

      谢超雄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薜卫民 省教育厅副厅长

      邱 玮 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永礼 省财政厅副厅长

      赖诗卿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张守臣 省卫生厅副厅长

      林圣魁 省卫生厅副厅长

      方 群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林文生 省国资委副主任

      曹海伦 省物价局副局长

      王 斌 省保监局副局长

      赵 彬 省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赵志伟 省总工会副主席

      黄岩生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陈元仲 福建医科大学校长

      陈立典 福建中医学院院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由省卫生厅承担,张守臣兼任办公室主任,谢超雄、林圣魁、王永礼、赖诗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人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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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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