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福安市
溪潭镇廉村保护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15〕198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福安市廉村保护规划的请示》(宁政文〔20157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福安市溪潭镇廉村保护规划(20142030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二、廉村是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依山傍水的选址布局充分体现中国古代村落规划传统理念,特有的台地寨堡式建筑组群深刻反映古人经略水运、抵御倭患的生存智慧,村中历史文化遗迹分布集中、类型丰富,官道巷弄蜿蜒曲折、宗祠民居连檐错落,古井、古树、古城墙、古码头等一应俱全,集氏族宗法文化、耕读科举文化、码头市商文化和“廉”文化于一体,是闽东古村落传统文化的典型实例,保护好廉村历史文化名村,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延续地方历史文脉具有重要意义。

三、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廉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层次和范围。核心保护区范围为沿古城堡墙保护范围并包含西侧的明月祠、南侧的传统民居建筑,总面积达21.14公顷;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外100米~200米,大致囊括古村内除核心保护范围以外现有建筑,总面积达33.44公顷;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外,村域范围内区域划为环境协调区。

四、严格实施《保护规划》。《保护规划》是指导廉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发展和管理的法定依据。对保护范围内不符合保护要求的用地和建设项目,要按照规划要求逐步调整。保护范围内的更新改造、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保护规划》要求进行。除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其造型、体量、色彩等要与所处的环境相协调。

五、宁德市人民政府和福安市人民政府要完善地方管理办法,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切实做好廉村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工作,并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保护规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5529

 

扫一扫手机阅读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