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省福抗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闽政文〔2009〕136号

省海洋渔业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AE活性酯项目填海造地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09〕157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福清市江阴镇江阴半岛西部48.557公顷海域,填海用于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AE活性酯项目工程建设。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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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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