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招商局漳州开发区
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闽政文〔2009〕139号

省海洋渔业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二区滨海休闲旅游项目填海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09〕139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使用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二区南太武高尔夫球场东南部近岸11.4040公顷海域,填海用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二区滨海休闲旅游项目工程建设。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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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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