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9〕172号

省环保局:

  你局上报的《福建省 2009 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根据环保部审核意见修改后的《福建省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请你局会同省污染减排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指导督促各市、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各减排责任单位抓好减排工作计划的落实,确保完成2009年度污染减排任务。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扫一扫手机阅读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