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
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9〕185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闽侯上街厚庭泵站等2个建设项目局部修改闽侯县上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008〕26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建设项目用地局部修改闽侯县上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009〕6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闽侯县上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将19.1824公顷土地(其中耕地4.0287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闽侯县及上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应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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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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