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新型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9〕138号

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协调和组织指导,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成立福建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川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郑新聪  省政府副秘书长
      钟维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王永礼  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陈向先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
      马照南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祥健  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廖世铢  省委编办副主任
      马国林  省委农办副主任
      谢超雄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施志强  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元邦  省监察厅副厅长
      邱 玮  省民政厅副厅长
      江作梁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员
      叶 敏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肖惠亮  省农业厅纪检组长
      唐慧如  省人口计生委纪检组长
      梁亦秋  省审计厅副厅长    
      赵 彬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雷 雄  省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副局长
      杨小波  省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江作梁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派出的联络员组成。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消。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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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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