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新型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9〕138号
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协调和组织指导,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成立福建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川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郑新聪 省政府副秘书长
钟维平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王永礼 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陈向先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
马照南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祥健 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廖世铢 省委编办副主任
马国林 省委农办副主任
谢超雄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施志强 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元邦 省监察厅副厅长
邱 玮 省民政厅副厅长
江作梁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巡视员
叶 敏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肖惠亮 省农业厅纪检组长
唐慧如 省人口计生委纪检组长
梁亦秋 省审计厅副厅长
赵 彬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雷 雄 省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副局长
杨小波 省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江作梁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派出的联络员组成。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消。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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