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福宁
和漳诏高速公路省际收费站变更站名的函
闽政办函〔2009〕100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福宁和漳诏高速公路省际收费站变更站名的请示》(闽交财〔2008〕61号)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将福宁高速公路“闽浙省际福建通行费征收站”更名为“沈海线闽浙收费站”;将漳诏高速公路“闽粤省际福建通行费征收站”更名为“沈海线闽粤收费站”。两站更名后原站址、收费期限、收费标准和方式等不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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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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