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罗宁高速公路
宁德收费站及福宁高速公路漳湾收费站
变更站名的函
闽政办函〔2010〕16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宁德及漳湾收费站变更站名的请示》(闽交财〔2009〕35号)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将罗宁高速公路宁德收费站更名为宁德南收费站,将福宁高速公路漳湾收费站更名为宁德北收费站;两站更名后原站址、收费期限、收费标准和方式等不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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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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