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
关于福建省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10〕4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制定的《福建省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福建省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省国土资源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水利厅
交通运输厅 教育厅 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规定》(以下简称“转移避让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186号),结合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年度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一)2009年地质灾害概况

  2009年遭受“莫拉克”等台风暴雨的影响,全省发生各类地质灾害共389处(其中滑坡372 处、崩塌15处、泥石流1处,地面塌陷1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人民群策群力,有效处置各类地质灾害,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免了人员伤亡,减少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2010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1.2010年降雨及台风趋势分析

  据福建省气象局对2010年气候预测:冬季总降水量偏少;春季气温偏高,降水量北部偏多、南部偏少;雨季降水接近常年至略多,闽江流域上游部分县市将出现洪涝灾害;夏季总降水量南部沿海偏多、其余县市偏少。2010年登陆或影响福建的台风或热带风暴偏少,可能有1个强台风严重影响我省。

  2.2010年地质灾害态势预测

  根据地质环境敏感性分区,结合2010年降雨趋势,预测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将与去年相近。

  (1)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段。主要为闽江流域以北地区,包括南平市、三明市、宁德市的西部和泉州西北部。该地区土层厚度大,结构松散,人类工程活动强烈。雨量较常年偏多,可能加剧房前屋后边(斜)坡、公(铁)路沿线、岸坡、小流域地段地质灾害的发生。

  (2)地质灾害中易发区段。主要为沿海丘陵山地,该区残坡积层广泛分布,人口密集,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受台风或热带风暴的影响,增加了高陡边(斜)坡、小流域等区段地质灾害的发生。

  (3)地质灾害发生的一般区段。除上述两个区域外的其他地区,该区残坡积层广泛分布,人口众多,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质环境破坏较严重,不同程度地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

  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泥石流。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威胁范围

  汛期(4月1日~10月31日)是我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根据已查明的地质灾害点和地质灾害态势预测,本年度主要有221处地质灾害危险点(见附件1),涉及受威胁人员达6万多人;受台风暴雨、强降雨影响,未出现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活动迹象的高陡边坡、山边河边、沟谷及沟口地带、矿山弃渣分布较集中的小流域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照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

  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及其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因地质灾害造成铁路繁忙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民航和航道中断,或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者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四、地质灾害监测人、防灾责任人

  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原则上由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直接危及公路、铁路、航道、通讯、水利、生命线工程等设施和主要危及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等受灾主体较单一的地质灾害,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与预防,指定监测人。

  防灾责任人原则上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村(居)“两委”主干担任。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督促落实监测人、防灾责任人,按要求及时更新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持续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监测

  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报告网络体系,大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继续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努力提高专业监测预警能力。各级国土资源、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构建防汛、地质灾害、气象、地震等部门互联互通的监测网络,连接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的监测、报告、信息系统,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气象等信息。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相关资源的共享;要加快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不断提高监测质量。

  (二)预警预防

  1.编制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本《年度防治方案》,在3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各级教育、公(铁)路、旅游等部门应开展辖区内校舍、公路铁路沿线和旅游区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方案的编制工作,纳入同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体系一并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明确辖区内主要灾害点和危险区域的分布、威胁的对象和范围、重点防范期,确定预防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监测人,制订有效的防治措施。对危害严重、需重点防范的地区,必须挂牌督办,限期整治到位。

  2.编制《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应在3月底前编制完成群众转移预案,纳入当地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同时抄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在当地村(居)公布,适时组织村(居)进行转移避让演练。

  3.制订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方案。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防灾实际,组织制订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工作相关机构与职责,应急决策程序、响应组织、响应行动和响应保障等。

  4.开展汛前检查。3月中下旬,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应认真组织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落实各项防灾措施。4月上旬省国土资源厅将组织对市、县(区)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防灾工作制度建设情况;《防治方案》、《转移预案》及《工作方案》等编制情况;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情况;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搬迁及工程治理项目实施情况;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治理项目实施情况。

  5.开展险情巡查。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巡查,根据险情变化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者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包括:已出现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活动迹象、极有可能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未出现开裂、变形等地质灾害活动迹象、在暴雨等作用下容易发生地质灾害、需要实施人员转移的高陡边坡、山边河边、低洼地带、矿山等危险区域。

  6.加强预警警示。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已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划定的危险区域要予以公告,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要及时将防灾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主任以及受威胁的村(居)民;要及时将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下称“两卡”)发放到村(居)民手中,以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两卡”由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印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

  7.加强气象预警预报与防御。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五个等级,三级、四级、五级时发布预报。

  全省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气象局负责,其结果及时报告省政府和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三级时,通过福建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

  设区市人民政府接到本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依照防灾责任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居)民。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三级时,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按照《年度防治方案》等要求部署防灾工作;乡(镇、街)、村(居)防灾责任人应适时组织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下称“协管员”)应加强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采取防灾避险措施。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四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乡(镇、街)、村(居)防灾责任人组织对隐患点和危险区域进行巡查;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应加强隐患点和危险区域的监测和防范。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适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当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为五级时,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24小时值班室值班,领导带班,并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县(市、区)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群众转移预案》,立即组织受威胁的群众转移,并对其它区域进行巡查和防范,派出应急小分队或者包村干部指导防灾抗灾救灾工作。

  汛期地质灾害转移对象: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山坡、边坡建筑物内的群众;易发生泥石流山沟及沟口(低洼)地带的群众;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其他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带的群众。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应对所选定的避险场所和避险路线进行安全性评估,确保避险场所和避险路线万无一失。

  8.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在汛期,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台风暴雨、强降雨时,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当发生地质灾害时,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认真接听各地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

  (三)速报制度

  1.速报范围。发生中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发生人员死亡和失踪的灾情;避免人员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

  2.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造成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等。成功预报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人员以倒塌房屋内的居住人员或者灾害现场活动人员为依据,财产损失以地质灾害实际影响范围测定。

  3.速报时限。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接到发生中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和造成人员死亡和失踪的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同时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接到报告后,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报告。

  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接到发生小型地质灾害和避免人员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同时直接报省人民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在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

  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

  (四)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大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努力达到:“四应有”、“四应知”、“四应会”的基本要求。

  1.“十有县”主要内容包括:有组织机构、防治经费、防灾规划、应急预案、防灾制度、宣传培训、气象预警预报、隐患点监测、监测手段和仪器、警示牌设置和信息传递等。

  2.村(居)委会做到“四应有”:应有防治方案、群众转移预案;应有值班、监测、巡查、速报等制度;应有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协管员;应有监测器具、通讯工具。

  3.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做到“四应知”:应知辖区隐患点(区)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点监测时间和次数。

  4.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掌握“四应会”:应会识别地质灾害发生前兆;应会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灾和应急处置。

  六、应急响应

  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响应,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处置;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应急工作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

  (一)抢险救灾

  灾情险情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抢险救灾队伍要迅速进入现场,抢救受灾人员与财产;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及时做好抢险救灾的相关工作。必要时,可请求当地驻军给予支援和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抢险救灾工作要做到防范有效、转移迅速、救治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调查

  灾情险情发生后,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迅速开展应急调查,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发展趋势,圈定危险地段,加强监测,做好抢险救灾的技术指导工作。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向上级政府提交应急调查报告。

  应急调查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和险情、灾害类型和规模、成灾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发展趋势;抢险救灾工作已经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今后防治工作的建议等。

  七、年度防治方案的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要建立以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对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惩处。

  (二)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交通运输、民政、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强信息交流。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报预警,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为制定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和抢险救灾提供依据;省地勘局所属各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成因、类型、防治手段的研究,为地质灾害预测预警、危险性评估、工程治理、抢险施救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撑。

  (三)加强指导,健全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包括: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和群众转移预案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地质灾害监测制度、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抢险施救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制度进行补充完善。

  (四)加强监督,强化监管

  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管理地质环境,严格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切实做好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监督检查,杜绝人为活动加剧引发地质灾害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引发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追究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及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工作,要结合“全国县(市、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培训教育活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地组织县(市、区)、乡(镇)、村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干部和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与能力,使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上新的水平。

  (六)加大投入,防治并举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投入,一手抓防控,一手抓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危及受灾主体较单一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受灾主体单位承担。

  (七)建设“五条线”,落实“五到位”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加强地灾防治行政管理、事业支撑、应急处置、专家咨询和中介服务等“五条线”建设,尽快落实“五到位”,即地灾隐患评估、群测群防员联系、灾点巡查、宣传材料发送和灾情现场人员到位等。


   附件:1.福建省2010年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一览表
     2.福建省2010年地质灾害监测与防灾工作联系表

附表1

福建省2010年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一览表

序号
设区市
县(市、区)
位置(乡、村)
灾种
规模
(万m3
受威胁
建议防治措施
人数
建筑物
其他
1
福州市
长乐市
玉田镇玉田村
滑坡
0.6
300
2
食堂和礼堂
监测、工程治理
2
闽侯县
青口镇西台村
滑坡
 
270
60
 
监测、工程治理
3
闽清县
下祝乡渡塘村渡塘小学
滑坡
0.2
112
12
 
监测、工程治理
4
闽清县
东桥镇村后新村
滑坡
0.2
178
14
 
监测、工程治理
5
永泰县
盘谷乡洋里村新厝34号后山
滑坡
2.16
48
5
 
监测、工程治理
6
台江区
台江南禅山福州十四中与锦华新苑交界处
崩塌
 
2000
4
十四中
监测、工程治理
7
漳州市 
长泰县
枋洋镇青阳村
滑坡群
48.75
558
116
 
监测、工程治理
8
长泰县
陈巷镇祖地村池头
滑坡
160
430
125
 
搬迁避让,监测
9
长泰县
陈巷镇新吴村美岭
滑坡
120
200
40
 
搬迁避让,监测
10
长泰县
枋洋镇上洋村草洋
崩塌
2.73
125
35
 
监测、工程治理
11
长泰县
坂里乡高层村仑仔尾
滑坡
30
130
25
 
搬迁避让,监测
12
长泰县
坂里乡丹岩村下尾山
滑坡
8.8
116
31
 
监测、工程治理
13
华安县
沙建镇上樟村上水空
滑坡
60
175
44
 
监测、避让
14
华安县
新圩镇玉山村鹅山
不稳定斜坡
85.4
87
19
 
监测、避让
15
南靖县
书洋镇下坂村
滑坡
0.52
121
28
 
监测、工程治理
16
南靖县
船场镇甘芳村
滑坡
70
100
23
 
监测、工程治理
17
南靖县
梅林镇祭头村
滑坡
0.54
110
26
 
监测、工程治理
18
漳州市 
平和县
霞寨镇钟腾村余庆
崩塌
1.5
265
65
 
监测、工程治理
19
平和县
九峰镇霞西村高寮
滑坡
1.4
286
72
 
监测、工程治理
20
平和县
崎岭乡诗坑村1组
崩塌
0.5
100
22
 
监测、工程治理
21
漳浦县
马坪镇林埭村林埭社屋后
不稳定斜坡
大型
101
30
 
监测、工程治理
22
漳浦县
霞美镇镇山前村后山
不稳定斜坡
中型
51
12
 
监测、工程治理
23
漳浦县
官浔镇下炉村下炉小学屋后
不稳定斜坡
中型
125
10
 
监测、工程治理
24
漳浦县
长桥镇割后村丹井
不稳定斜坡
中型
50
22
 
监测、工程治理
25
云霄县
火田镇高田村凤竹自然村
崩塌
0.6
125
32
 
监测、工程治理
26
云霄县
马铺乡泮坑村
崩塌
0.22
64
16
 
监测、工程治理
27
云霄县
和平乡后坪村石宅自然村
崩塌
0.21
61
15
 
监测、工程治理
28
诏安县
霞葛镇溪林村岭下溪
不稳定斜坡
小型
114
21
 
监测、避让
29
诏安县
秀篆镇北坑村步云社
滑坡
0.455
129
32
 
监测、避让
30
龙海市
港尾镇汤头村亭仔岭
不稳定斜坡
0.72
150
 
公路行人
监测、工程治理
31
龙海市
石码镇高坑村市政法委办公室楼后坡
滑坡
0.45
100
 
 
监测、工程治理
32
芗城区
漳州市丹霞大厦
不稳定斜坡
大型
1500
50
办公楼
监测、工程治理
33
泉州市 
南安市
东田镇丰山村小学
崩塌
0.084
111
 
60万元
监测、工程治理
34
安溪县
福田乡白桃小学
崩塌
0.08
289
75
 
监测、工程治理
35
安溪县
剑斗镇后井、圳下村
塌陷
0.6km2
800
240
 
监测、工程治理
36
安溪县
金谷镇金山村郭厝安
滑坡
162
148
36
 
排水、监测、避让
37
安溪县
金谷镇河山村格头
滑坡
60
253
42
田地
排水、监测、避让
38
安溪县
蓬莱镇祭内村涵婆乾
滑坡
54
245
84
163
排水、监测、避让
39
安溪县
湖上乡湖上村高边桥
滑坡
680
1170
267
矿山
监测、工程治理
40
泉州市 
安溪县
龙门镇灸坑村
滑坡
4.5
72
8
 
排水、监测、避让
41
安溪县
感德镇洋山村5、6组
滑坡
43.2
30
校舍
 
监测、工程治理
42
安溪县
蓬莱镇植洋村3、4组
滑坡
28.8
85
15
 
监测、工程治理
43
安溪县
龙门镇洋坑村3组
崩塌
100
269
63
 
监测、工程治理
44
安溪县
龙门镇仙西村后堀
滑坡
15.6
291
56
 
排水、监测、避让
45
安溪县
大坪乡萍州村江湖岭
滑坡
10
147
37
 
排水、监测、避让
46
安溪县
感德霞庭村内堀角落
滑坡
7.5
151
31
 
监测、工程治理
47
安溪县
大坪乡萍州村疗下
滑坡
8
140
42
 
监测、工程治理
48
永春县
桃城镇洋上村
滑坡
4
62
13
 
搬迁、避让
49
德化县
龙门滩镇龙门滩中学
不稳定斜坡
0.6
180
教学楼、宿舍楼
水库
监测、工程治理
50
德化县
南埕镇蟠龙村龟洋角落
滑坡
0.525
142
125
 
监测、工程治理
51
德化县
水口镇祥光村村部及老年活动中心
滑坡
0.54
120
50
 
监测、工程治理
52
莆田市 
城厢区
常太镇松峰村虎岐底
滑坡
2
179
210
36
搬迁
53
城厢区
凤凰山风景区
滑坡
1.7
1000
2
 
工程治理
54
涵江区
庄边镇大汾村尾厝
滑坡
2.5
478
350
108
搬迁
55
涵江区
庄边镇大汾村亭下
滑坡
4.8
110
50
23
搬迁
56
涵江区
庄边镇岐山村白龙
滑坡
2.5
203
215
53
搬迁
57
仙游县
书峰乡书峰村
滑坡
30
1215
800
256
监测、治理
58
仙游县
游洋镇五星村坑腰(屯地)
滑坡
0.75
128
105
30
监测、治理
59
仙游县
园庄镇六户村上坝
滑坡
2.25
90
65
22
监测、治理
60
仙游县
社硎乡修园村大坑
滑坡
0.55
47
19
13
监测、治理
61
三明市 
梅列区
列东村华坪新村
滑坡
7
210
430
 
工程治理
62
梅列区
列东村沙仔路后山(列东中学逸夫楼右侧)
滑坡
3
300
40
 
工程治理
63
梅列区
洋溪乡下坑村
滑坡
90
330
600
 
监测、搬迁、工程治理
64
梅列区
洋溪乡岩兜村后山
滑坡
62.5
300
300
 
监测、避让
65
三元区
麻公亭山地
滑坡
15.2
400
 
 
工程治理
66
三元区
莘口镇莘口村竹洲新村
滑坡
1.2
255
32
 
工程治理
67
永安市
燕西街道马坑技校
滑坡
1.5
550
4
 
工程治理
68
永安市
洪田镇洪田村
滑坡
9
1200
20
 
工程治理
69
尤溪县
三华初中教学楼后山
滑坡
1.21
541
2
 
工程治理
70
尤溪县
联合乡下云村
滑坡
262.5
250
29
 
监测、避让
71
尤溪县
联合乡联合村际兜
滑坡
48
317
35
 
监测、避让
72
尤溪县
联合乡联合村洋边
滑坡
14
398
37
 
监测、避让
73
尤溪县
联合乡联东村东山头
滑坡
212.5
290
30
 
工程治理
74
沙县
南霞中学宿舍楼
滑坡
11.25
275
215
 
工程治理
75
沙县
大洛镇陈山村林克熙等房后
泥石流
21.6
156
120
 
搬迁、避让
76
沙县
青州涌溪东山环村路
滑坡
1.12
120
112
 
工程治理
77
将乐县
万全乡万全村沿街后山
滑坡
2
150
22
 
监测、工程治理
78
将乐县
安仁乡元洋村元厝洋村
滑坡
54
200
42
 
监测、搬迁、避让
79
将乐县
光明乡界源村
滑坡
中型
110
19
 
监测、搬迁、避让
80
将乐县
古镛镇新华村龟山村
滑坡
1.1
120
30
 
监测、工程治理
81
建宁县
濉溪镇城关村一枝山花窠
滑坡
3
1500
35
 
工程治理
82
三明市 
建宁县
濉城镇东山公园万安桥头
滑坡
1.5
120
高架桥1座
 
工程治理
83
建宁县
里心镇岩上村打雀拗
滑坡
2.8
103
21
 
工程治理
84
建宁县
伊家乡东风村天井坪张礼文等宅后
滑坡
3.3
250
280
 
工程治理
85
建宁县
客坊乡里源村小学
滑坡
1.2
402
88
 
工程治理
86
建宁县
里心镇岩上村村部
滑坡
2.5
109
20
 
工程治理
87
建宁县
里心镇双溪村村部
滑坡
1.5
120
29
 
工程治理
88
明溪县
雪峰镇红岗新村
滑坡
2
104
208
 
工程措施
89
明溪县
城关乡上坊村
崩塌
3.6
72
10
 
工程措施
90
泰宁县
开善乡余上村何当尾
滑坡
1.98
216
46
 
工程治理
91
大田县
大田县第五中学
不稳定斜坡
0.5
2827
3幢100间
教学楼
工程治理
92
大田县
前坪乡中心小学教学楼后山
不稳定斜坡
1.1
542
5
 
工程治理
93
大田县
建设镇建爱联合锰矿
滑坡
88
 
 
 
监测
94
南平市 
光泽县
李坊乡杨里村后洋自然村
滑坡
3
119
25
 
监测、治理
95
建瓯市
小松镇中村村翠墩自然村
滑坡
20.8
100
41
 
监测、治理
96
建瓯市
小松镇渔村村东坑自然村
滑坡
7.2
130
132
 
监测、治理、搬迁、避让
97
建瓯市
龙村乡擎天岩村仑上自然村
滑坡
26.25
500
263
 
监测、搬迁避让
98
建瓯市
川石乡后坪村下坪自然村
滑坡
36
190
184
 
监测、工程治理
99
建瓯市
小桥镇上屯村掌文自然村
滑坡
12
210
208
 
监测、工程治理
100
建瓯市
顺阳乡际下村
滑坡
8
502
110
厂房
监测、工程治理
101
建阳市
回龙乡马岚村下澄溪
滑坡
1.8
120
80
 
监测、工程治理
102
南平市 
建阳市
童游街道办事处水东炮台山
不稳定斜坡
18
132
 
 
排水、监测、避让
103
建阳市
莒口镇茶布村老街
不稳定斜坡
0.16
165
90
 
监测、工程治理
104
浦城县
枫溪乡胡推村下胡推
滑坡
0.72
81
32
 
避让、监测、治理
105
浦城县
濠村乡后濠村顶前
滑坡
18
76
24
 
避让、监测、治理
106
浦城县
古楼乡叶山村叶森荣宅后
崩塌
2.16
52
19
 
避让、监测、治理
107
顺昌县
顺昌县金桥学校
滑崩
1
500
 
师生
监测、工程治理
108
顺昌县
顺昌县双溪镇棋盘厂
滑坡
1
150
 
 
监测、工程治理
109
顺昌县
大干镇中心街建设路
滑坡
0.2
200
210
 
监测、工程治理
110
武夷山市
兴田镇大渚村后山
滑坡
4.8
191
55
 
监测、排水、搬迁避让
111
武夷山市
五夫镇田尾村
滑坡
21
227
62
 
监测、排水、搬迁避让
112
武夷山市
吴屯乡后源村厝垄
滑坡
8
333
81
 
加强监测、搬迁避让
113
武夷山市
兴田镇澄浒小学后山
滑坡
0.72
300
15
 
加强监测、工程治理
114
延平区
来舟镇游地村金辉花园
滑坡
2.4
223
 
 
消坡、支挡、排水
115
延平区
西芹镇乾兜村乾山自然村
滑坡
20
360
 
 
搬迁、监测、避让
116
延平区
西芹镇中坪村乾山自然村
滑坡
6
152
 
 
搬迁避让
117
延平区
塔前镇石城村乾山自然村
崩塌
30
300
 
 
搬迁、监测、避让
118
延平区
塔前镇塔前村岩兜自然村
滑坡
6
100
 
 
搬迁、监测、避让
119
延平区
延平区塔前中学
滑坡
0.255
700
 
师生
监测、工程治理
120
延平区
茫荡镇岩头村下东坑自然村
滑坡
1.8
128
 
 
搬迁避让
121
延平区
夏道镇田地村安樟坑自然村
滑坡
1.26
210
 
 
搬迁、监测、避让
122
南平市 
延平区
太平镇儒罗村儒岭自然村
滑坡
6
60
 
 
避让、监测、排水
123
延平区
赤门乡赤门村可坑自然村
滑坡
5.6
246
 
 
搬迁避让
124
延平区
樟湖镇府后路
崩塌
0.54
145
 
 
工程治理、监测、避让
125
延平区
水南街道办事处罗源村中心街
不稳定斜坡
0.55
165
 
 
工程治理、监测、避让
126
延平区
南山镇芹山村
滑坡
2.4
180
140
 
监测、工程治理
127
延平区
巨口乡半岭村半岭新村后排郑景谋等
不稳定斜坡
0.76
156
36
 
监测、工程治理
128
延平区
巨口乡岭根村
不稳定斜坡
0.15
80
 
 
搬迁避让
129
延平区
水东街道办事处塔下村红桃山
滑坡
1
450
火车站
行人
监测、工程治理
130
政和县
熊山镇县一中北侧
滑坡
12
200
38
 
监测、工程治理
131
政和县
熊山镇城关汽车站东侧
滑坡
1.2
162
17
 
监测、工程治理
132
政和县
熊山镇北大路交通停车场后山
滑坡
1.5
307
29
 
监测、工程治理
133
政和县
东平镇西表村朱地后山
滑坡
4.8
110
22
 
搬迁避让
134
政和县
铁山镇铁山村后山
滑坡
13.95
200
49
 
监测、工程治理
135
政和县
铁山镇铁山村对门仙岩寺
滑坡
2.1
530
116
 
监测
136
政和县
铁山镇半源村畲头后山
滑坡
1.12
414
87
 
监测、搬迁避让
137
政和县
外屯乡稠岭村
滑坡
21
324
92
 
监测、搬迁避让
138
政和县
镇前镇下园村下园叶昌斌等屋后
滑坡
1.08
116
23
 
监测、工程治理
139
政和县
澄源乡后山林场对洋
滑坡
12
148
37
 
监测、工程治理
140
政和县
澄源乡坑里村后山
滑坡
1.4
130
31
 
监测、搬迁避让
141
政和县
澄源乡下村许妙顺等后山
滑坡
0.8
150
45
 
监测、搬迁避让
142
南平市 
政和县
星溪乡黄念山村上园仔后山
滑坡
56
258
68
 
监测、搬迁避让
143
邵武市
大埠岗镇乌石村乌石坪组
滑坡
15
180
校舍及住宅
师生
监测、排水
144
邵武市
大埠岗镇乌石村前排
滑坡
30
146
36
 
排水、监测、避让
145
邵武市
拿口镇南溪村寒梅岭
滑坡
3
133
31
 
监测、避让
146
邵武市
水北镇杨梅岭村李家墩
滑坡
2.93
100
19
 
避让、定期监测
147
邵武市
桂林乡桂林村
崩塌
0.5
112
25
 
排水、监测、避让
148
邵武市
通泰办事处长坪莆春组
滑坡
0.27
200
23
 
监测、搬迁避让
149
松溪县
渭田镇源头村
滑坡
5.76
350
40
水田
监测、搬迁避让
150
松溪县
渭田镇木坵村河源头
滑坡
90
300
660
水田
监测、搬迁避让
151
松溪县
渭田镇董坑村里村沟
泥石流
0.9
310
150
 
排导、加强监测
152
松溪县
郑墩镇洋墩村陈源
滑坡
3.72
150
157
 
排水、搬迁避让
153
松溪县
郑墩镇双源村井柯
滑坡
7.2
158
269
 
监测、工程治理
154
松溪县
郑墩镇黄沙村上村
滑坡
82.5
223
60
 
监测、搬迁避让
155
松溪县
茶平乡铁岭村下铁岭
滑坡
215.3
209
40
矿山
监测、搬迁避让
156
松溪县
茶平乡铁岭村下铁岭南侧
滑坡
120
130
440
 
监测、搬迁避让
157
松溪县
茶平乡上铁岭村
滑坡
20
396
98
 
监测、搬迁避让
158
龙岩市 
武平县
十方镇十方村骨头坪水厂周围
地面塌陷
1 km2
187
 
546万元
治理、搬迁
159
武平县
桃溪镇桃溪村红路桥王占亮等房后
滑坡
1.1
53
 
165万元
治理、搬迁
160
武平县
东留乡泥洋村村部、南方林场等房后
滑坡
1.255
142
 
635万元
监测、工程治理
161
新罗区
曹溪镇中甲村龙钢矿山
泥石流
180
500
办公楼工棚
矿山
监测、工程治理
162
长汀县
大同镇新民村罗卜坪居民住宅小区
滑坡
3.75
1960
380
 
监测、工程治理
163
龙岩市 
漳平市
新桥镇下楼村
滑坡
1.2
107
9
 
监测、工程治理
164
连城县
曲溪乡罗胜村岭背畲
滑坡
5.1
130
28
180万元
监测、工程治理
165
连城县
莒溪镇莒莲村新村
滑坡
4.2
149
29
 
监测、工程治理
166
上杭县
太拔乡彩霞村湖洋背
滑坡
0.94
100
131
 
搬迁
167
上杭县
太拔乡彩霞村新塘里
滑坡
1.05
205
160
 
搬迁
168
上杭县
步云乡马坊村陈水寨山场
滑坡
5.76
110
150
小水电站三座
监测、工程治理
169
永定县
虎岗乡虎西村上湖塘
滑坡
0.35
170
 
20万元
监测、工程治理
170
永定县
虎岗乡虎东村街上
滑坡
4.5
195
 
30万元
监测、工程治理
171
永定县
湖雷镇淑雅村淑雅瑶
滑坡
5.6
300
 
24万元
监测
172
永定县
堂堡乡赛智村背头湖
滑坡
12.2
300
 
120万元
避让、搬迁
173
永定县
仙师乡街头
滑坡
2.1
150
 
300万元
监测、工程治理
174
永定县
仙师乡秀富村下村
滑坡
3.6
186
 
44万元
避让、搬迁
175
永定县
湖坑镇南中村进元下洋
滑坡
31.5
400
 
280万元
监测
176
宁德市 
福安市
松罗乡洋西村洋西小学教学楼后面
不稳定斜坡
0.483
314
 
 
监测、工程治理
177
福安市
晓阳镇墙坪村后门山
滑坡
10.8
292
 
 
避让、搬迁
178
福安市
范坑乡徐家山村大暇李振声等屋后
滑坡
3.2
150
 
 
避让、搬迁
179
福安市
社口镇龟岭村福洋后门山
滑坡
8.448
150
 
 
避让、搬迁
180
福安市
潭头镇汾洋村龙井坑自然村
滑坡
3.672
400
 
 
避让、搬迁
181
福安市
溪潭镇仙石村南山钟成德等户屋后
滑坡
1.152
143
 
 
监测、工程治理
182
福安市
上白石镇柘坑村苏家宅
滑坡
6
147
 
 
监测、工程治理
183
福安市
城阳乡马下村大丘岗后门山
滑坡
3.915
449
 
 
监测、工程治理
184
福安市
坂中乡后门坪村湾中雷水波等屋后
不稳定斜坡
0.96
108
 
 
避让、搬迁
185
宁德市 
寿宁县
斜滩镇石井村
滑坡
2.64
100
 
 
避让搬迁
186
寿宁县
武曲镇白岩村余坑里
滑坡
1.365
150
 
 
监测、工程治理
187
寿宁县
武曲镇象岩村
不稳定斜坡
0.8385
140
20
 
监测、工程治理
188
寿宁县
清源乡竹坪村黄岐垅
滑坡
0.25
150
220
 
监测、工程治理
189
寿宁县
托溪乡阔坵村后坑
滑坡
2.1
142
 
 
监测、工程治理
190
寿宁县
托溪乡坪坑村地志岗
滑坡
3.6
78
 
 
避让、搬迁
191
寿宁县
平溪乡东溪村
滑坡
0.11
116
 
 
避让、搬迁
192
古田县
城西街道前坂村建设一支路(天婵寺后山)
泥石流(崩塌)
2.5
72
15
 
监测、工程治理
193
古田县
黄田镇江滨居委会江滨路(货场口)
滑坡
1
103
24
 
监测、工程治理
194
蕉城区
洋中镇山阜村溪里自然村
滑坡
1.8
196
9
 
避让、搬迁
195
蕉城区
七都镇小溪村
滑坡
18
340
38
 
避让、搬迁
196
蕉城区
虎贝乡叉路村界首岔自然村
滑坡
5
230
23
 
监测、工程治理
197
蕉城区
七都镇际头村
滑坡
4.5
485
52
 
监测、工程治理
198
蕉城区
飞鸾镇碗窑村
滑坡
0.4
46
4
 
监测、工程治理
199
蕉城区
天王路2号市农垦站宿舍后山
滑坡
0.6
160
15
 
监测、工程治理
200
霞浦县
下浒镇下浒村尼姑塘
滑坡
1.76
677
171
 
监测、工程治理
201
霞浦县
三沙镇西澳村奇沙
崩塌
1.3
236
55
 
监测、工程治理
202
霞浦县
柏洋乡横江小学
滑坡
0.83
156
5幢教学楼
 
监测、工程治理
203
霞浦县
松港街道青岐村
滑坡
1.35
263
67
 
监测、工程治理
204
霞浦县
松港街道青岐村湾里自然村
滑坡
1.85
468
136
 
监测、工程治理
205
福鼎市
茂华中学(桐城资国村)
滑坡
6.5
1200
教学楼
公路
监测、工程治理
206
宁德市 
福鼎市
白琳玄武岩矿区
滑坡
30
 
 
 
监测、工程治理
207
福鼎市
龙安开发区江南村下垅
滑坡
6
202
70
 
监测、避让、搬迁
208
福鼎市
前岐镇黄仁村墓脚
泥石流、滑坡
5
105
31
 
监测、避让、搬迁
209
福鼎市
秦屿镇牛栏岗村下斗门
崩塌
0.13
119
40
 
监测、工程治理、避让
210
周宁县
狮城镇公家洋村
塌陷
 
360
22
 
监测、搬迁
211
周宁县
咸村镇咸洋芝田樟树头
滑坡
3.6
500
70
 
监测、工程治理
212
周宁县
礼门乡梨坪村何德文等屋后
滑坡
0.54
176
32
 
监测、工程治理
213
屏南县
代溪镇谢厝村饶厝
不稳定斜坡
1.6
79
19
 
监测、工程治理、避让
214
屏南县
代溪镇康里村
不稳定斜坡
1.2
800
121
 
监测、工程治理、避让
215
屏南县
熙岭乡秀溪村
不稳定斜坡
9
306
51
 
监测、工程治理
216
屏南县
路下乡五溪村
不稳定滑坡
2
271
35
 
监测、避让
217
屏南县
岭下乡谢坑村
不稳定斜坡
1.5
509
98
 
监测、工程治理
218
屏南县
屏城乡大碑村
滑坡泥石流
1.5
168
31
 
监测、工程治理
219
柘荣县
城郊乡湄洋村
滑坡
0.6
112
25
 
监测、工程治理
220
柘荣县
楮坪乡茶湾村山后村
滑坡
0.6
123
28
 
监测、工程治理
221
柘荣县
东源乡兰中村郑家仔
滑坡
0.21
103
26
 
监测、工程治理

 

附表2

福建省2010年地质灾害监测与防灾工作联系表

联系单位
负责人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技术支持单位
负责人
职 务
电 话
传 真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池希武
处 长
0591-87665727
13960705857
厅值班室:
0591-87665700;
厅地环处:
0591-87665730 87665776
福建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涂俊芳
副主任
0591-87662383 13600885290
0591-87667282 187667252
王 轩
调研员
0591-87665615
13906917678
王国民
总工
0591-87662383 13960757895
丁 健
副处长
0591-87665678 13609560094
郑蔚雯
科长
0591-87667232 13774510833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陈慧英
副局长
0591-83358368 13600889282
0591-83370345
福建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王长明
院长
0591-83797008 13906937008
0591-83710326
薛 恺
处 长
0591-83375300 13860603819
0591-83309390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
林仁淮
副局长
0594-2633161 13905948102
0594-2622232
福建省闽东南地质大队
张跃进
队长
0595-22687806 13905977359
0595-2687926
李文飞
科 长
0594-2695354 13859830292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
戴全福
副局长
0595-22766029 13959920988
0595-22769915
苏世凉
副科长
0595-22769970 135960567989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郭金炼
副局长
0592-5105018 13959255866
0592-5108097
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
王宝金
院长
0592-5197018 13906052169
0592-5193664
周荣洲
处 长
0592-5108556 13959255866
0592-5105366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
林焕华
副局长
0596-2937425 15860611788
0596-2928463
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
郭江树
队长
0596-2676402 13906062786
0596-2676381
林永厂
科 长
0596-2928463 13906944528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贾学强
副局长
0597-2295000 13605936398
0597-2231984
福建省第八地质大队
张旗鼓
队长
0597-2230998 13375085696
0597-2210813
刘福昌
科 长
0597-2212684 13950803635
三明市国土资源局
陈基琳
副局长
0598-8227689 13860508508
0598-8299219
福建省闽西地质大队
刘常新
队长
0598-8322198 13365068383
0598-8322181
颜振民
副科长
0598-8289022 13850879396
南平市国土资源局
游诗祥
副局长
0599-8618590 13905099699
0599-8618773
福建省闽北地质大队
张传贵
队长
0599-6530559 13311767828
0599-6533608
丁旺俤
科 长
0599-8639722 13859385099
0599-8639723
宁德市国土资源局
刘振辉
副局长
0593-2976606 13905033991
0593-2966374
福建省第四地质大队
余养敬
队长
0593-2875298 13905036678
0593-2878798
冯作榕
主任科员
0593-2955167 1386039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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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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