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
2009年度全省污染减排情况的通报

闽政文〔2010〕7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工程、结构、监管、政策、责任”等减排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顺利完成。经环保部核定,2009年我省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37.57万吨,比2008年减排0.67%,比2005年减排4.65%;二氧化硫(SO2)排放量41.97万吨,比2008年减排2.15%,比2005年减排8.96%。

  根据《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办法》(闽政〔2008〕5号),省环保厅对各设区市2009年度污染减排情况进行核定。现通报如下:

  一、减排情况

  (一)福州市

  COD排放量5.0189万吨,比2008年下降0.1%,比2005年下降5.66%;SO2排放量8.0063万吨,比2008年下降16.03%,比2005年下降22.72%。市区管网配套进度加快,洋里、金山污水处理厂负荷率提高,华能电厂脱硫设施稳定运行,对实现本市乃至全省年度减排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厦门市

  COD排放量4.6948万吨,比2008年下降0.2%,比2005年下降15.56%;SO2排放量4.549万吨,比2008年下降2.52%,比2005年下降32.81%。全市污水处理厂和燃煤电厂、非电工业企业脱硫设施稳定运行,对实现本市乃至全省年度减排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泉州市

  COD排放量8.0894万吨,比2008年下降1.1%,比2005年下降3.81%;SO2排放量5.4628万吨,比2008年下降4.23%,比2005年下降6.62%。

  (四)漳州市

  COD排放量2.7177万吨,比2008年下降1.92%,比2005年下降1.18%;SO2排放量1.8483万吨,控制在“十一五”计划指标内。

  (五)三明市

  COD排放量4.3954万吨,比2008年下降0.24%,比2005年下降6.48%;SO2排放量6.906万吨,比2008年下降5.51%,比2005年下降16.09%。青山纸业废水深度治理工程为全省COD减排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莆田市

  COD排放量1.991万吨,与2008年持平,比2005年上升3.7%;SO2排放量3.1078万吨,比2008年下降8.37%,比2005年下降4.96%。

  莆田市2009年没有完成COD减排年度目标任务,依照《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施办法》,莆田市人民政府应于2010年3月底前向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

  (七)南平市

  COD排放量4.4122万吨,比2008年下降1.12%,比2005年下降3.03%;SO2排放量3.2043万吨,比2008年下降5.1%,比2005年下降10.49%。南纸股份废水深度治理工程为全省COD减排作出了积极贡献。

  (八)龙岩市

  COD排放量2.7408万吨,比2008年下降1.16%,比2005年下降3.15%;SO2排放量5.3702万吨,比2008年下降7.29%,比2005年下降12.82%。

  (九)宁德市

  COD排放量3.506万吨,与2008年持平,比2005年上升4.35%;SO2排放量1.4617万吨,比2008年上升17.21%,视同控制在“十一五”计划指标内。

  宁德市2009年没有完成COD减排年度目标任务,依照《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施办法》,宁德市人民政府应于2010年3月底前向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

  二、主要问题

  (一)减排工作主要问题

  1.福州市

  (1)永泰、闽清、连坂、长安、快安二期、福清融元二期污水处理厂仍未建成。

  (2)连江、罗源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低,运行管理尚不够规范。

  (3)长乐鑫海、罗源亿鑫钢铁厂烧结机和福耀玻璃厂炉窑脱硫设施运行尚不够稳定;华电可门、国电江阴电厂脱硫设施运行管理还不够规范。

  2.厦门市

  岛外污水收集率还不够高,管网配套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3.泉州市

  污染减排形势仍较严峻,COD减排进度只达到“十一五”目标要求(排放量下降5.4%)的70.6%,SO2只达到目标要求(排放量下降20%)的33.1%。如不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管网配套和减排工程监管力度,不仅2010年难以全面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甚至还可能出现增排的局面。

  (1)城东、泉港污水处理厂建成至今未正常投运。

  (2)污水管网不够配套、雨污分流不完善,市区的宝洲、北峰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低、进水COD浓度低,南安、惠安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低,安溪、永春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低。

  (3)三安钢铁厂烧结机脱硫设施运行不稳定,国电南埔电厂、安溪煤矸石发电厂日常运行管理不到位。

  (4)一些工业污染源违法排污,偷排或超标排放污染物,工业COD减排力度需要切实加大。

  4.漳州市

  污染减排形势仍较严峻,COD减排进度只达到“十一五”目标要求(排放量下降2%)的59%。如不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管网配套和减排工程监管力度,不仅2010年难以全面实现“十一五”COD减排目标,甚至还可能出现增排的局面。

  (1)漳浦、华安污水处理厂仍未建成。

  (2)由于管网尚不够配套、雨污分流仍不完善,已建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和进水COD浓度普遍偏低,其中漳州西区、龙海、南靖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仅为22%、39%、54%。部分已投运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不够规范,污泥处置不及时,其中东山双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高、出水不达标,东山铜钵污水处理厂处理效果尚不稳定,漳州东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还需进一步规范。诏安、平和、长泰东区、长泰西区污水处理厂虽已建成试运行,但未正式投运。

  (3)工业污染源偷排和超标排放现象时有发生,角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仍未到位。

  5.三明市

  (1)永安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不升反降,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比较薄弱。

  (2)尤溪、大田、将乐、宁化、清流、明溪污水处理厂虽已建成试运行,但未正式投运,减排作用仍未发挥。

  (3)工业污染源违法排污现象依然存在,一些造纸企业私设暗管偷排污染物。

  (4)青山纸业、三化热电脱硫设施运行管理仍不够规范。

  6.莆田市

  2009年不仅没有实现年度COD减排目标,而且比2005年增排3.7%,减排形势极其严峻,2010年不仅要消化2009年比2005年增排的0.071万吨COD,而且要实现比2005年减排0.05万吨(排放量下降2.3%)的目标,如不尽快采取坚决果断、切实有效的措施,限期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限期完善管网配套工作,不仅难以实现“十一五”COD减排目标,还很可能持续出现增排局面。

  (1)普罗达克森污水处理厂(闽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运行管理不够规范,污泥处理能力不足、处理不及时,生化池漂浮大量死泥。

  (2)全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进展严重滞后,仙游污水处理厂虽在2009年底建成试运行但未正式投运,闽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第一组、荔城污水处理厂至今未建成,秀屿污水处理厂仍未动工。

  (3)污染源违法排污现象依然存在,工业企业减排力度需要切实加大。赤港工业区等局部区域环境整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安特半导体有限公司曾因超标排污、偷排污泥被国家环保部挂牌督办,但整改后仍私设暗管偷排废水。

  7.南平市

  (1)邵武污水处理厂由于过河箱涵受下游水电站蓄水影响,长期进水COD浓度低,减排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建瓯污水处理厂只建成一级强化处理设施,二级生化处理设施未建成投运;市区南庄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仍不够规范。

  (2)全市污水项目建设进展滞后,光泽、顺昌、松溪、政和污水处理厂仍未建成,浦城污水处理厂虽建成试运行,但未正式投运。

  (3)污染源违法排污现象依然存在,工业企业减排力度需要切实加大。邵武中竹纸业污水治理设施维护不到位,在线监测设备失灵,难以保证正常运行、处理,二沉池至气浮池之间多处设有超越管。一些造纸、食品企业私设暗管偷排、直排污染物。

  (4)邵武中竹纸业、建阳青松化工、浦城正大生化、顺昌榕昌化工、富宝实业等企业锅炉脱硫设施尚不能稳定运行,且在线监控尚未安装并联网。

  8.龙岩市

  (1)漳平、上杭污水处理厂因管网不配套,建成一年多仍未正式投运。

  (2)永定、连城污水处理厂虽建成试运行但未正式投运。

  (3)工业废水深度治理工作尚未全面完成。

  (4)坑口电厂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尚不够规范。

  9.宁德市

  2009年不仅没有实现年度COD减排目标,而且比2005年增排4.35%,减排形势极其严峻,2010年不仅要消化2009年比2005年增排的0.1603万吨COD,而且要实现比2005年减排0.13万吨(排放量下降4.1%)的目标,如不尽快采取坚决果断、切实有效的措施,不仅难以实现“十一五”COD减排目标,还很可能持续出现增排局面。

  (1)市区贵岐山污水处理厂因城区管网配套和雨污分流不到位,霞浦污水处理厂因中途泵站仍不配套,负荷率和进水COD浓度都较低。福鼎污水处理厂因雨污分流不完善,进水COD浓度低。福安污水处理厂本应在2008年底前建成投运,但直至2009年底才建成。

  (2)新建污水处理项目进展严重滞后,周宁、寿宁、屏南等污水处理厂至今仍未建成,柘荣、古田污水处理厂虽建成试运行,但未正式投运。

  (3)污染源违法排污现象依然存在,工业企业减排力度需要切实加大。福鼎、柘荣等地造纸企业存在偷排现象。福鼎、霞浦合成革企业环境监管工作还要继续加强。

  (二)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主要问题

  各市、县(区)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投入不足,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情况与减排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1.环保部门普遍人员编制严重不足

  市、县(区)环保部门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既没有总量减排专设机构,也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环境执法能力薄弱,人员少,装备不足,已不适应新时期污染减排工作的新要求。

  2.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差距较大

  (1)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存在较大差距,相应的机制、体制需进一步理顺,管理水平亟待提升。各级环境自动监控中心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营和维护需要进一步规范。

  (2)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验收、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仍未开展,数据比对、转换、显示、传输、统计分析、数据质量控制等仍存在不少问题。

  (3)各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验收工作严重滞后。

  (4)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以及监督性监测数据的使用工作仍不够到位。

  (5)各级污染源监测体系建设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投入还有较大差距。

  对各设区市减排监测体系(含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控系统)进行考核评分,平均仅53.12分。

  3.重点污染源和减排项目执法监管工作仍较薄弱

  2009年国家和省组织开展的各种污染源检查、减排督查情况表明,各市、县(区)不同程度存在违法排污问题,私设暗管或利用超越管偷排、超标超总量排污、擅自停运治理设施、未经处理直排污染物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燃煤电厂、污水处理厂未按规范建设或完善中控系统和自动监控系统,利用技术手段规避监管;一些造纸、制药、制革、钢铁、化工等行业的企业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随着重点减排项目基本全面建成投运,加强执法监管,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持续减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三、2010年减排主要工作

  (一)严格落实减排责任制

  认真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闽政〔2010〕1号)精神,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减排工作责任制,加强减排工作考核、通报,强化各级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企业减排主体责任,强化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对不按要求落实减排工作的地方政府、部门要严格执行问责制。对不按规定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继续加大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

  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倒计时安排,切实加快在建污水处理项目进度;抓紧工艺调试,尽快正式投运新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早日发挥减排作用;因地制宜,积极推进重点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福州要加快永泰、闽清、连坂、长安、快安二期、福清融元二期污水处理厂建设。泉州要加快东海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切实加强城东、泉港污水处理厂的工艺完善和运行调试工作,尽快正式投运。漳州要加快漳浦、华安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尽快正式投运诏安、平和、长泰东区、长泰西区污水处理厂。三明要加快永安污水处理厂二期、建宁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尽快正式投运明溪、尤溪、将乐、宁化、大田、清流污水处理厂。莆田要加快闽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第一组、荔城、秀屿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尽快正式投运仙游污水处理厂。南平要加快光泽、顺昌、松溪、政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建瓯污水处理厂工艺改造进度,尽快正式投运浦城污水处理厂。龙岩要加快市区龙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进度,尽快正式投运漳平、上杭、永定、连城污水处理厂。宁德要加快周宁、寿宁、屏南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尽快正式投运福安、柘荣、古田污水处理厂。

  (三)进一步加强污水管网配套和雨污分流工作

  用好污水管网中央增投、地方债券、“以奖代补”等资金,同时,全面排查整改污水管网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提高各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和进水浓度,重点抓好连江、罗源污水处理厂,泉州宝洲、北峰、南安、惠安、安溪、永春、晋江仙石、泉荣远东、石狮污水处理厂,漳州东区、漳州西区、龙海、南靖、云霄、东山铜钵污水处理厂,三明列东、列西、泰宁、沙县、尤溪、将乐、大田、宁化、清流、明溪污水处理厂,莆田闽中污水处理厂,南平塔下、南庄、建阳、邵武污水处理厂,龙岩漳平、上杭、长汀、武平污水处理厂,宁德贵岐山、霞浦、福鼎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和进水浓度的提高工作。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管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特别是沿河截污管网的抗浮、防渗、垫层、检查井、接头等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标准规范施工。

  (四)持续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

  切实加强业务管理和培训指导,督促污水处理厂完善中控系统和在线监控系统,规范运行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处置污泥,持续发挥减排作用。要严格落实各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内工业企业的接管水质规定,对未处理达到接管标准或者存在偷排现象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对不能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工业废水,要责成排污单位自行处理达标排放。

  (五)严格脱硫设施监督检查

  全省“十一五”重点脱硫工程已基本全面建成投运,各地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脱硫设施稳定运行、持续减排,杜绝因不正常运行而产生异常增量的现象。其中,福州要重点抓好华能福州、华电可门、国电江阴电厂和鑫海、亿鑫钢铁厂、福耀玻璃厂脱硫设施管理,积极推进闽清建筑陶瓷业煤改气工作;厦门要重点抓好嵩屿电厂和腾龙、瑞新、新阳、同集、杏林等热电厂,以及明达玻璃炉窑、腾龙特种树脂热煤炉脱硫设施管理;泉州要重点抓好国电南埔电厂、石狮热电厂、晋江热电厂、安溪煤矸石发电厂、德化东方热电厂和三安钢铁厂脱硫设施管理,积极推进晋江、南安建筑陶瓷业煤改气工作;漳州要重点抓好后石电厂和长泰联盛纸业、漳州糖厂、旗滨玻璃脱硫设施管理;三明要重点抓好青山纸业自备电站、三化热电、三钢烧结机脱硫设施管理;莆田要重点抓好太平洋电力湄洲湾电厂和英博雪津啤酒、佳通轮胎公司脱硫设施管理;南平要重点抓好南纸股份、武夷味精、邵武中竹纸业自备电站脱硫设施管理;龙岩要重点抓好坑口电厂、宁德要重点抓好大唐电厂脱硫设施运行管理。

  (六)深化工业企业减排工作

  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强化减排工程检查,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减排设施的排污企业,坚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继续清理整治制浆造纸、制药、化工、食品、纺织染整、制革、电镀等工业企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治。全面清查辖区内工业开发区,对未建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区内企业未实现达标排放的,要依法处理,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泉州市要切实加强对纺织染整、电镀等集控区和区内企业的监督管理,促进稳定达标和中水回用工作。

  (七)加强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

  加强环保队伍建设,设立总量减排专门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增强执法监管力量,提升执法装备和监督检查水平,尽快适应新形势下污染减排工作需要。强化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落实建设计划和经费保障,认真抓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控系统安装、比对、验收、数据有效性审核及使用工作;完善自动监控系统管理机制、体制,规范运营维护、监控设备检定和数据转换、显示、传输、统计分析、质量控制等基础工作,真正发挥自动监控作用;加强各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力争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加大资金投入,扎实抓好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谋划“十二五”减排计划,为“十二五”减排工作打好基础。

  附件:1.2009年度全省化学需氧量减排核定结果
     2.2009年度全省二氧化硫减排核定结果
     3.2009年度各设区市减排工作评分结果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2009年度全省化学需氧量减排核定结果

设区市

2009

排放量

(万吨)

2009年增减比例(%

2009年度计划目标

2008

2005

2008

减排(%

是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福州

5.0189

0.10

5.66

0.10

厦门

4.6948

0.20

15.56

0.20

泉州

8.0894

1.10

3.81

1.10

漳州

2.7177

1.92

1.18

1.00

三明

4.3954

0.24

6.48

0.00

莆田

1.9910

0.00

3.70

2.57

南平

4.4122

1.12

3.03

1.12

龙岩

2.7408

1.16

3.15

0.10

宁德

3.5060

0.00

4.35

3.00

全省

37.5700

0.67

4.64

0.20

附件2

2009年度全省二氧化硫减排核定结果

设区市

2009

排放量

(万吨)

2009年增减比例(%

2009年度计划目标

2008

2005

2008

减排(%

是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福州

8.0063

16.03

22.72

12

厦门

4.549

2.52

32.81

0.5

泉州

5.4628

4.23

6.62

4.2

漳州

1.8483

0.83

30.16

9.11

三明

6.906

5.51

16.09

3

莆田

3.1078

8.37

4.96

8

南平

3.2043

5.1

10.49

2.7

龙岩

5.3702

7.29

12.82

5

宁德

1.4617

17.21

204.51

10.63

全省

41.97

2.15

8.96

1.5

 

附件3

2009年度各设区市减排工作评分结果

设区市

两项指标减排

工作分

(按100分计)

减排监测体系

建设分

(按100分计)

总得分(满分100分,

其中减排工作占80%

监测体系占20%

得分

排名

得分

排名

得分

排名

福州

93.2

1

58.2

2

86.2

1

厦门

87.44

2

52.5

4

80.45

2

泉州

82.9

6

61.5

1

78.62

3

漳州

83.78

5

52.8

3

77.58

6

三明

85

4

51.25

6

78.25

4

莆田

60.35

8

49.8

8

58.24

9

南平

76.43

7

50

7

71.14

7

龙岩

85.26

3

49.6

9

78.13

5

宁德

60.21

9

52.45

5

58.6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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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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