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民
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情况
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

闽政办函〔2010〕3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环保厅、海洋与渔业厅、公务员局、信息化局、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省农科院、社科院:

  2007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精神,我省制定了《福建省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闽政办〔2007〕191号),提出了我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和措施。为进一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加快《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实施步伐,圆满完成“十一五”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国办函〔2010〕41号)精神,经省政府领导同意,我省将对《纲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对《纲要》颁布以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一)各设区市实施《纲要》情况

  1.建立和完善实施《纲要》工作机制情况。

  2.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情况。

  3.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主题工作情况。

  4.实施“四个主要行动”(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情况。

  5.实施“四项基础工程”(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工程)情况。

  6.为实施《纲要》提供的保障条件情况。

  7.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8.对制定“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工作的建议。

  (二)省有关部门实施《纲要》情况

  1.将《纲要》有关任务纳入工作规划和计划情况。

  2.履行牵头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情况。

  3.履行责任单位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情况。

  4.为实施《纲要》提供保障条件的情况。

  5.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6.对制定“十二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工作的建议。

  二、督查方式和进度安排

  督查工作采取地方和省有关单位自查、组织开展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抓好任务落实。各地、省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纲要》的要求,继续推动和抓紧落实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认真开展自查。各地、省有关单位根据上述督查内容,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主要原因,及时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并于5月31日前报送省科协,由省科协汇总后报省政府办公厅。

  (三)组织实地督查。6月20日前,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赴部分设区市、省直有关单位进行实地督查。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组织座谈交流和现场考核查看等方式。具体安排由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和省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要以这次督查为契机,对《纲要》实施的情况、做法、经验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对《纲要》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查找原因,完善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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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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