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泉州崇武西沙湾
假日酒店发展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闽政文〔2010〕167号
省海洋与渔业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西沙湾假日酒店挡洪墙、防浪堤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10〕142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泉州崇武西沙湾假日酒店发展有限公司使用惠安县崇武镇西沙湾0.6748公顷海域,其中挡洪墙0.2726公顷、防浪堤填海0.4022公顷,用于西沙湾假日酒店挡洪墙、防浪堤工程建设。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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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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