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泉州至
厦门高速公路增设池店收费站的函
闽政办函〔2010〕111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泉州至厦门高速公路增设池店收费站的请示》(闽交财〔2010〕35号)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在泉州至厦门高速公路的池店互通式立交处(晋江市池店镇新店村)设立池店通行费收费站,原设立的泉州至厦门高速公路泉州、晋江、水头、马巷、同安、厦门等6个通行费收费站位置不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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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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