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成立省教育厅 省重点建设高校
平潭综合实验区战略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11〕4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成立省教育厅、省重点建设高校、平潭综合实验区战略合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鞠维强 省教育厅厅长

  副组长:林昌丛 省政府副秘书长

      龚清概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李 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

      林卫国 省台办副主任

      谢超雄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 辉 省教育厅副厅长

      吴仁华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杜 民 省科技厅副厅长

      曹建平 省经贸委副主任

      陈青文 省财政厅副厅长

      赵晓波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东荣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建发 厦门大学副校长

      李冀闽 华侨大学党委书记

      丘 进 华侨大学校长

      陈笃彬 福州大学党委书记

      傅贤智 福州大学校长

      罗 萤 福建师范大学党委书记

      黄汉升 福建师范大学校长

      陈永正 福建农林大学党委书记

      兰思仁 福建农林大学校长

      郑祖宪 福建医科大学党委书记

      陈元仲 福建医科大学校长

      黄有霖 福建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

      陈立典 福建中医药大学校长

      辜芳昭 集美大学党委书记

      苏文金 集美大学校长

      陈永红 漳州师范学院党委书记

      李进金 漳州师范学院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省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平潭综合实验区派员组成。吴仁华、陈东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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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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