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将漳州吉马印刷职业技术学院
更名为漳州理工职业学院的批复

闽政文〔2011〕47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将漳州吉马印刷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漳州理工职业学院的请示》(闽教发〔2010〕183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为促进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经研究,同意将漳州吉马印刷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漳州理工职业学院。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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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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