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的实施意见

闽政办〔2011〕6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

  农村电网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提升农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用电需要,对于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扩大农村消费、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的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适应农村用电快速增长需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覆盖、适度超前,经济合理、务求实效的原则,从2010年开始,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构筑稳定、经济、安全的新型农村供电体系。

  ——到2012年末,实现全省未改造的农村电网改造到位,全面完成全省农网行政村改造,全面解决农村电网供电能力不足问题,农村生产、生活用电得到充分保障,农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有效提高;

  ——建立有利于全省电网统一管理、县级供电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管理体制,全面取消县级供电企业“代管体制”,进一步理顺农村电力管理体制。

  ——基本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

  二、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的主要任务

  (一)编制农网改造升级规划。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农网改造升级三年规划,按照略高于国家标准制订《福建省农村配电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指导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规划要重点体现加强县域、乡镇、海岛电网与主网的联络,全面解决县域电网与主网联络薄弱问题和海岛供电问题,实现乡镇电网双电源供电,有效提高农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完成未改造地区的农网改造,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服务水平。

  (二)完成农网改造升级建设任务。全省农网改造升级三年计划投资138.9亿元,建设改造110千伏变电站147座,变电容量738万千伏安,110千伏线路1950公里;35千伏变电站76座,变电容量61.5万千伏安,35千伏线路1317公里;10千伏配变10941台,配变容量331.7万千伏安,10千伏线路13880公里,10千伏开关4161台;0.4千伏线路13420公里。基本完成110、35千伏变电站无人值班改造,加快建成以110千伏和35千伏电网为骨干网架、10千伏和380伏电网协调发展的农村电网。

  (三)深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尚未理顺体制改革的上杭、延平、湄洲岛三个“代管县”供电企业进行改革,全面取消“代管”。按照整顿规范供电营业区精神,进一步理顺自供区和尚未改制的乡镇电管站体制问题,为农村电力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四)提高农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新建和改造线路工程要考虑防雷、抗风、抗冰、防涝等因素,结合不同地区的地理位置、气候特点,开展差异化设计,提高农网工程抗灾能力水平。

  (五)基本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按照统筹城乡的要求,通过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和深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在实现全省城乡居民用电同价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目标,促进城乡公平用电,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的工作要求

  (一)多渠道筹措资金。省、县两级电力公司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农网改造升级投资资金足额及时到位。用足用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福建省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参照执行中西部地区政策,中央投资比例为20%”的优惠政策,争取更多的中央财政性资金作为资本金投入,解决农村电网发展资金短缺问题。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农村电网垂直一体化管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投融资体制。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农网建设的信贷支持,适当延长农网建设贷款期限。

  (二)健全电价机制。继续执行每千瓦时电量收取2分钱用于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还贷的政策。省物价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要跟踪研究测算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投资成本,共同向国家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电价疏导政策。

  (三)严格项目管理。按照规划目标长远化、接线模式标准化、设计标准差异化、建设实施模块化的要求,农网改造升级的规划站址、线路路径走廊应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并予以预留。工程建设场地附属物征迁和青苗赔偿,按照项目属地地方政府征迁青苗统一标准补偿,理赔工作由所在县(市)地方政府牵头协调推进。实施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要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省电力公司要研究制定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管理、安全质量控制、资金管理等配套办法,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省发展改革委要及时组织对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进行总体竣工验收。

  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的组织保证

  (一)加强领导。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农网改造升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的组织领导,全力做好农网改造升级的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农网改造升级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营造有利于电网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电力部门要精心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倒计时安排计划,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发展改革部门要牵头抓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的规划、计划编制、项目协调和中央财政性资金的组织申报工作;经贸部门要牵头推进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的体制改革;物价部门要牵头研究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方案,跟踪落实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的电价疏导政策;财税部门要积极研究,并向国家争取优惠政策,在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等方面,加大对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的扶持力度;金融部门要研究出台信贷支持的具体办法,拓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的融资渠道。

  (三)优化服务。各级政府要明确由责任部门牵头组织集中审批的机制,特事特办,简化手续,在规划设计、工程用地、线路走廊、项目审批、征地补偿等多方面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0〕2520号)的有关规定,10千伏及以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可由项目法人通过竞争性谈判选择熟悉当地情况、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10千伏及以下单项工程监理单位的确定可采取打捆招标的方式选择,如执行工程监理制度确有困难的,项目法人应切实负起责任,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监督措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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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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