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瓯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4—2030年)的批复
闽政文〔2015〕278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建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和〈建瓯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请示》(南政综〔2014〕24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我省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和进一步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部署,按照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的总体要求,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模式,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宜居环境,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绿色可持续发展能力,把建瓯建设成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以绿色特色产业为主导的山水园林城市。
三、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做大做强建瓯中心城区,以点带轴带面,带动全市域城镇发展,形成“一个中心城市、两条城市发展轴、四个中心镇、八个一般镇”的城镇空间结构。统筹安排市域产业和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镇村布局,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
四、形成有序合理的城市空间布局。到2030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规模28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7.92平方公里以内。要突出建瓯历史文化名城及山水城市特点,形成“一城两翼、三岸串珠”的组团式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加强建瓯历史名城及街区的保护,有序推动历史城区的保护和利用;加快推进水西、城北、高铁等新区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加快笋竹城、三门—柳坑、木西林等特色产业园区发展建设,推进各类工业园区的空间整合,促进城市紧凑布局、沿江发展。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整合既有交通设施资源,建立高速铁路、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并举的对外交通综合运输体系,加强主城区与其他片区之间的快速交通联系。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建设以骨干线路公交为主体的快速公交系统。统筹给水、污水、供电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工作,建立防洪、排涝、防震、消防、人防以及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提高城市透水率。
六、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加快提升中心城区服务功能,完善新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立覆盖城乡、层级合理、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七、加强自然和人文资源保护。要加强建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严格控制历史城区开发建设强度和建筑高度。要按照“一带一环、数点多廊道”绿地系统骨架,引绿入城,延续自然山水生态格局,重点加强黄花山、天马山、莲花山等面城一重山的绿化修复,加强沿建溪、松溪等滨水沿岸的建筑景观、用地功能和生态驳岸建设的规划引导,打造滨水城市特色。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瓯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要加强《总体规划》实施的管理,统筹好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根据《总体规划》抓紧制定完成各类专项规划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积极开展城市设计。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确需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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