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
功能区划(漳州核电项目近岸海域)的批复

闽政文〔2015〕282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漳州核电项目近岸海域)的请示》(漳政〔2015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提出的漳州核电项目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

二、调整范围

(一)铜陵、大坪屿以北的东山湾大部分海域(标识号:FJ137B-Ⅱ)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类别、主导功能、辅助功能、执行海水水质标准等不变,面积减少17.54平方公里。

(二)新增“东山湾漳州核电三类区”,位于陈岱镇东侧至尾涡屿之间的近岸海域(标识号:FJ152C-Ⅱ),面积为17.54平方公里,主导功能为一般工业用水,辅助功能为纳污。规划期内除水温执行三类海水水质标准外,其余水质指标执行二类海水水质标准。

三、你市要按照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区划调整后的管理与保障措施,做好用海项目单位与相关利益者的协调和补偿工作,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

附件: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图(漳州核电项目近岸海域)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5728

附件

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图

(漳州核电项目近岸海域)

 闽政文282—区划图.jpg

 拐点坐标一览表

编  号

经  度

纬  度

Z1

117°26′34.52E

23°47′5.94N

Z2

117°30′38.32E

23°47′5.80N

Z3

117°30′54.99E

23°46′38.57N

Z4

117°31′27.61E

23°45′32.43N

Z5

117°31′23.08E

23°45′22.01N

Z6

117°30′45.48E

23°45′29.72N

Z7

117°29′25.29E

23°46′2.33N

Z8

117°29′3.10E

23°46′1.43N

Z9

117°28′33.65E

23°46′11.85N

Z10

117°26′20.46E

23°45′29.26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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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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