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
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闽政文〔2011〕24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对省人民政府部分领导成员的工作分工在原安排(见闽政文〔2011〕62号)的基础上,做如下调整:
一、叶双瑜副省长:协助分管省信访局。
二、倪岳峰副省长:协助分管省环境保护厅。
三、刘明秘书长:负责省政府办公厅工作。协助分管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含省政府顾问团法律顾问组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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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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