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七届
福建省“友谊奖”获得者的决定

闽政文〔2011〕23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表彰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和友人,由各设区市、省直有关单位推荐,并经省“友谊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曹渝常、郑通涛、莱瑞宁、尤里? 亚利克山德罗科夫、罗杰、海蒂、李大容、何约翰、马美恩、郭进鹏、黑木专二、内川浤明、永田浩、萨博? 阿提拉、克里斯托弗?伍德等15位外国专家第七届福建省“友谊奖”称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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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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