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建宁县王坪栋溪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划定王坪栋水库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闽政文〔2015〕288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建宁县王坪栋溪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请示》(明政文〔2015〕6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取消建宁县王坪栋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划定王坪栋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批复如下:
一、王坪栋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王坪栋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
二、你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水源安全防范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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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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