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福建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十二五”
规划技术报告编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11〕22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二五”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环办〔2010〕15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技术报告编制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技术报告编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星云 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刘修德 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王国长 省环保厅副厅长

      石建平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吴 际 省军区副参谋长

      丛 林 省科技厅厅长

      胡渡南 省经贸委副主任

      孙婷婷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 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

      许 莹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池 宁 省农业厅副巡视员

      林少霖 省林业厅副厅长

      吴章云 省水利厅副厅长

      黄世峰 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郑卓凡 福建海事局副局长

      胡孝辉 福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游有雄 厦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于晓岩 漳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傅春添 泉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卓继祖 莆田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郭 专 宁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人寿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海洋与渔业厅,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海洋与渔业厅黄世峰副厅长兼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扫一扫手机阅读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