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建立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闽政办〔2012〕3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完善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2011年9月1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等部门起草的《关于完善我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闽委办〔2011〕59号),决定成立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牵头人:

  省检察院       何小敏  副检察长

  省法制办       张 猛  主  任

  成 员:

  省法院        林卫里 副院长

  省监察厅       温惠榕 副厅长

  省公安厅       施志强 副厅长

  省司法厅       陈 勇 副厅长

  省安全厅       赵晋南 副巡视员

  省公务员局      汤昭平 副局长

  省审计厅       王成章 总审计师

  省经贸委       郑李亭 副主任

  省国土资源厅     陈华珍 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

  省环保厅       王光伟 副巡视员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李 尧 副厅长
 
  省农业厅       姜绍丰 副厅长

  省文化厅       张 远 副厅长

  省卫生厅       陈文加 副厅长

  省地税局       杨 红 总会计师

  省工商局       黄培惠 副局长

  省质监局       施 文 党组书记

  省新闻出版局     赵文淦 副巡视员

  省安监局       郭国华 副局长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俞开海  纪检组长

  省国税局       陈 滨 副局长

  省知识产权局     黄 平 副局长

  省烟草专卖局     张 卉 副局长

  福州海关       赵建中 副关长

  福建海事局      何易培 党组书记、副局长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孙远志 副局长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二、联席会议职责

  (一)由成员单位相互通报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犯罪以及衔接工作的有关情况;

  (二)研究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加强衔接工作的政策;

  (三)推动落实衔接工作各项措施;

  (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决定召开。

  (二)省联席会议由省法制办、省检察院轮流主办。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通报牵头单位。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协调、重大案件通报等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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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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