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连城县培田村
古建筑群保护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12〕113号

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提请核准公布培田村古建筑群保护规划的请示》(闽文物〔2012〕22号)收悉。根据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研究,同意公布连城县《培田村古建筑群保护总体规划》。具体公布事宜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由你厅会同当地政府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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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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