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政府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领导成员的通知
闽政办〔2012〕7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闽各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省政府同意,对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领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刘 明 省政府秘书长
副主任:陈善光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陈子舟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惠学京 省纪委常委
温惠榕 省监察厅副厅长
省纪委纠风室主任兼任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副主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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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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