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农村工作
办公室关于扶持“世纪之村”平台建设推进农村
信息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闽政办〔2012〕11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扶持世纪之村平台建设推进农村信息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扶持世纪之村平台建设

推进农村信息化发展的若干措施

 

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


  信息化是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世纪之村平台是由我省世纪之村集团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集电子村务、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大型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世纪之村平台,加快我省农村信息化发展步伐,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快编制规划方案

  

  (一)围绕把世纪之村信息化平台建设成在全国最具影响的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的目标,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资源共享,共生互利,服务三农,打造品牌的原则要求,20127月底前编制推广世纪之村平台、推进全省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对总体要求、指导原则、目标任务、工作进度、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牵头单位:省委农办;配合单位:省农业厅、数字办、信息化局、通信管理局)

  

  (二)指导世纪之村集团在20126月底前完成世纪之村发展总体规划,明确今后的发展战略、发展重点、发展模式、品牌打造、人才支撑、保障措施等。牵头单位:省委农办,泉州市政府、南安市政府;配合单位:省农业厅、数字办、信息化局、通信管理局)

  

  二、推进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

  

  (三)在进一步办好省、市、县各级涉农网站基础上,大力推进涉农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20129月底前实现世纪之村平台与省直有关部门网站信息资源共享融合。福建三农服务网向世纪之村平台开通端口,向世纪之村平台开放公用农业数据库和地方特色数据库,无偿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农业科技培训视频、农产品市场行情、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等公益类信息服务。已整合到福建三农服务网的13个省直涉农部门网站和党建、计生、教育、文化、卫生、民政、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网站,在网页的醒目位置上链接世纪之村网站。牵头单位:省农业厅、数字办;配合单位:农村信息化平台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

  

  (四)各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网站在网页的醒目位置链接世纪之村网站,并向世纪之村平台开通端口,2012年底前实现世纪之村平台与市、县(区)政府网站涉农公共信息资源共享。责任单位:省数字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组建全省农村信息点和信息员队伍

  

  (五)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建立信息服务中心,具体协调本县域内涉农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和涉农信息资源整合,指导督促乡村信息服务站点建设,并与世纪之村平台对接;在乡镇一级,依托农业服务中心、三农服务中心等建立信息服务站,具体负责村级信息服务点建设和村级信息员选聘;在村一级,按照有一个固定场所、一套网络设备、一名专兼职信息人员、一块信息发布栏、一套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的标准,建立信息服务点,主要开展农业科技、市场信息、为农气象、村务公开、涉农政策、三资管理和农村文化等综合信息服务。鼓励村级信息服务点开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村级信息服务点每周服务时间不少于20个小时。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加快村级信息服务点建设,2012年上半年,重点对泉州市已建成的2400多个村级信息服务点和全省4000个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点)进行规范、完善和提升;下半年新建4000个村级信息服务点,2013年上半年,再建4000个,实现全省每个村至少建立1个信息服务点。新建的信息服务点一般依托在村级综合服务站、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站(点)或村民活动场所,也可以设在农家店、邮政服务网点、电信代办点、农资营销点等公共场所。信息服务点的建设要整合资源,充分利用乡村已配备的电脑、传真机等设施,对确实没有电脑、传真机的信息服务点所在村,由世纪之村集团负责落实并管理。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世纪之村集团)

  

  (七)按照信息服务点建设和信息员配备同步推进的要求,选好配好农村信息员。村级信息员以公共服务、信息咨询、上传下达和代理服务等为主要服务内容,按规范要求做好本村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和上传,并负责县、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信息的传达和发布工作。同时,负责世纪之村平台的使用功能和本村网页信息的添加和更新。今明两年内每个村主要从现有的村两委、农村六大员、下派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和党员远程教育管理员中选聘一名兼任村级信息员。责任单位:省委农办、组织部,省农业厅、财政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世纪之村集团)

  

  (八)将村级信息员培训纳入农民培训计划,每年对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员业务素质和能力。牵头单位:省委农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世纪之村集团)

  

  (九)加强对农村信息员的考核,建立农村信息员绩效考评和奖惩机制,对优秀信息员进行奖励,对不合格的信息员予以解聘。牵头单位:省农业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世纪之村集团)

  

  四、加强信息综合管理

  

  (十)县级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对乡镇信息服务站报送的信息进行汇总、审核、把关后在本县涉农网站上发布,并通过信息端口向世纪之村平台开放,实现公益性涉农信息资源的共享;乡镇信息服务站负责对村级信息员采集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加工,并报送县级信息服务中心;村级信息点负责信息采集和发布。责任单位:省农业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各级相关部门负责界定本部门、本系统涉农公益信息发布的范围、内容和格式,并安排专人负责审核、把关和上传。责任单位:农村信息化平台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

 

  五、推广世纪之村平台和应用软件

  

  (十二)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引导本县辖区内建制村入驻世纪之村平台;2013年底前,实现全省所有建制村入驻世纪之村平台。20122015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农村信息化建设推广经费500万元,市、县需相应安排推广经费,共同推进全省农村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农家店等进驻世纪之村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营销。在农产品购销过程中引入质量安全可追溯技术,开展溯源管理。鼓励利用世纪之村平台开展农资产品电子商务购销,以及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代购代销服务。责任单位:省委农办,省经贸委、农业厅、供销社)

  

  (十四)引导世纪之村集团申请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利用世纪之村平台开展金融知识和业务的宣传普及,拓展金融下乡便民服务。责任单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世纪之村集团)

  

  (十五)鼓励电力缴费数据接口与世纪之村平台便民缴费系统对接,开展农村电力缴费便民服务;鼓励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利用世纪之村平台及其信息点开展各类电信增值业务。支持邮政部门与世纪之村集团建立战略联盟,拓展三农服务范围。牵头单位:省经贸委、通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中国电信福建分公司、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中国联通福建分公司,省邮政公司、电力公司,世纪之村集团)

  

  (十六)鼓励世纪之村集团围绕三农公共信息服务的需求特点,研发一批功能完善、安全可靠、操作简便的应用类软件,供农村基层公共服务部门免费下载使用。世纪之村集团已经研发的村务公开、大学生村官创业、农村三资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溯源管理等软件,各级政府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农村信息化平台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世纪之村集团)

  

  (十七)组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对世纪之村平台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关心支持我省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配合单位:省文化厅、广播电影电视局)

  

  六、支持世纪之村项目建设

  

  (十八)依托我省已建成的电子政务外网云计算平台,协助世纪之村集团建立服务全省的三农公共数据中心,促进三农公益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将世纪之村平台建设中的重大关键技术,优先列入科技开发项目给予支持;将世纪之村集团的动漫创作,优先列为全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把世纪之村平台列为福建省软件产业适用人才培养项目的重点扶持单位,给予省级信息产业立项支持;支持世纪之村建设农业物联网应用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文化厅、农业厅、数字办、信息化局)

  

  (十九)加强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宽带普及率和网络接入带宽,支持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对世纪之村农村信息服务点宽带资费给予适当优惠。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中国电信福建分公司、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中国联通福建分公司)

  

  七、强化组织协调

  

  (二十)省里建立世纪之村农村信息化平台建设联席会议机制,省直相关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研究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联席会议由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召集人,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委农办,负责日常事务;省农业厅、数字办、信息化局为办公室成员单位。市、县两级建立相应的机制,负责本地区世纪之村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牵头单位:省委农办;配合单位:农村信息化平台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一)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将扶持世纪之村平台建设、推进农村信息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绩效考评机制,加强业务指导、沟通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单位:省委农办;配合单位:省农业厅、效能办)


  附件:农村信息化平台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附件

  

农村信息化平台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

  

  省委组织部、宣传部、农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经贸委、监察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海洋与渔业厅、文化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数字办、信息化局、通信管理局、气象局、粮食局、物价局、广播电影电视局、邮政管理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省供销社,省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中国电信福建分公司、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中国联通福建分公司

扫一扫手机阅读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