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五届海峡两岸
(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方案和
招商招展任务分配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12〕14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第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方案》和《第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招商招展任务分配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17日
第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总体方案
为办好第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以下简称第五届文博会),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特制订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秉承“一脉传承·创意未来”主题,进一步突出两岸、突出产业、突出投资、突出交易,推动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金融、旅游等多元业态融合,加大核心层文化产业招展签约力度,抓好文化产业“三维”项目的招商引资,促进全国文化“30强”企业和台港澳文化企业来闽参展参会和投资兴业,提高展会市场化办展程度,全面展示两岸文化产业合作交流与发展成果,打造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合作交流和投资交易的重要平台。
二、举办时间
2012年10月26日~29日
三、举办地点
主会场: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分会场:厦门市内主要文化产业园区和重点文化企业。
四、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福建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厦门市人民政府
台湾亚太文化创意产业协会
合作单位:
由台湾科技产业联盟等台港澳文化机构组成(具体机构待定)
协办单位:
省委宣传部、台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经贸委、公安厅、财政厅、外经贸厅、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旅游局、体育局、信息化局、贸促会、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厦门市文化(创意)产业协会
台湾创业投资商业同业公会、新北市电脑同业公会、台中市海峡两岸交流协会、台北市演艺经纪人协会、台北市动漫产业协会等台湾文化相关机构
五、组织架构
(一)组委会成员
主 任: 福建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
副主任:叶克冬 国台办副主任
赵少华 文化部副部长
李 伟 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
邬书林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
袁荣祥 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陈 桦 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常务副主任)
郭振家 省政协副主席、省新闻出版局局长
刘可清 厦门市人民政府市长(执行副主任)
成 员:程金中 国台办交流局局长
侯湘华 文化部外联局局长、港澳台办主任
马 黎 国家广电总局国际合作司司长、港澳台办主任
张福海 新闻出版总署对外交流与合作司司长
李 强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林 辉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改办主任
蔡小伟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福建日报社社长
吴国盛 省台办主任
郑栅洁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鞠维强 省教育厅厅长
周联清 省经贸委主任
陈秋平 省文化厅厅长
陈必滔 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李闽榕 省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徐正国 省体育局局长
隋 军 省旅游局局长
卢增荣 省信息化局局长
张 秋 省贸促会会长、省外经贸厅副厅长
谢超雄 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主任
张洪德 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小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文广 省广播影视集团总经理
刘瑞州 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总经理
张 远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忠勇 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叶重耕 厦门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黄 强 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赵 静 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周真平 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丽娟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丽冰 莆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亚圣 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郭丽珍 龙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周秋琦 宁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茂于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立恒 台湾亚太文化创意产业协会理事长
(二)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办理本届文博会具体事务,协调省直有关单位和地方政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主 任:陈秋平(兼)
叶重耕(兼)
黄 强(兼)
副主任:林江玲 省台办副主任
石建平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改办副主任
卢承圣 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胡渡南 省经贸委巡视员
陈 吉 省文化厅副厅长(常务副主任)
郑国珍 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
庄志松 省广电局副局长
蒋达德 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郑维荣 省旅游局副局长
邵玉龙 省信息化局副局长
徐 敏 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副主任
王纯民 厦门市委副秘书长
蔡伟中 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巡视员(常务副主任)
林 起 厦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才福 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常务副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组成人员,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厅(室)、省直有关单位业务处室、厦门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人员名单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厦门市成立第五届文博会筹备工作办公室,承办组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六、主要活动安排
(一)欢迎晚宴
时 间:10月25日18∶30
地 点:厦门帝元维多利亚大酒店一层宴会厅
(二)第五届文博会暨第五届厦门国际动漫节、第八届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开幕式
时 间:10月26日9∶00~9∶30
地 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三)领导巡馆
时 间:10月26日9∶30
地 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四)展览交易活动
时 间:10月26日~29日
地 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及市区分会场
(五)项目签约仪式
时 间:10月26日10∶00
地 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六)文博会论坛活动
本届文博会期间,将举办主题论坛及创意设计、数字内容与新媒体产业发展、文化产业投资论坛、动漫网游产业论坛、演艺产业交流论坛、海峡两岸博物馆论坛、工艺美术传承创新论坛、知识产权论坛等分论坛活动
时 间:10月26日~29日
地 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七)第五届文博会创意评奖活动颁奖仪式
时 间:10月27日16∶00
地 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八)第五届厦门国际动漫节
时 间:10月26日~29日
地 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九)第八届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
时 间:10月27日~31日
地 点:厦门艺术剧院、厦门小白鹭艺术中心等
(十)各分会场活动
时 间:10月26日~29日
地 点:厦门市区
(十一)高校(厦门)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时 间:10月份
地 点:厦门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十二)其他配套活动
主要有:两岸城市设计双年展、美术展览、两岸闽南婚庆节、广场活动等。
七、展区设置
(一)城市主题展区
主要展示组团参展的兄弟省(区、市),本省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以及台湾文化产业概貌。
(二)专业展区
1.动漫网游展区:主要展示各类动漫作品及衍生产品、网络游戏等数字娱乐产品(与第五届厦门国际动漫节动漫展合并展出)。
2.影视演艺展区:主要展示影视作品、影视设备、影视机构、演出剧(节)目、演艺机构和灯光、服装、道具、影音器材等相关产品,争取配套举行1~2台商业性演出活动。
3.数字内容与新媒体展区:主要展示各类数字文化内容产品,特别是“三网融合”概念的网络出版、网络视听、网络游戏、网络演出等新媒体业态。
4.产业园区与文化投资展区:邀请国家级、省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以及文化产业基金、文化创投基金参展,着重推介核心层文化产业相对聚集的文化产业园区和投资项目。
5.工艺美术展区:展示工艺陶瓷、玉石雕、金属工艺、漆艺、木雕木刻及其它新材料工艺品。
6.国际名品展区:斟选一定数量具有全球影响的文化创意企业产品集中进行展示,凸显名企、名品在文化产品生产中的引领作用。
7.创意设计展区:集中展示工业设计、时尚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设计、工艺设计、广告设计等创意设计产品,以及创意设计教育、培训机构展示等。
8.闽台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区:集中展示闽台两地有代表性、产业化程度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生产性保护成果。
9.博物馆展区:展示两岸具有影响力的博物馆业。
此外,在开幕大厅右侧设置福建省文化产业成果展区,展示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成果;在适当位置设置招商推介会场和商务洽谈对接区,推动客商与展商现场对接;在厦门市区设置若干分会场,让更多群众参与本届文博会。
八、宣传和表彰工作
由省委宣传部牵头会同省直和厦门市有关单位成立第五届海峡两岸文博会宣传工作小组,负责本届文博会新闻宣传相关工作。主要包括:文博会重要稿件的组稿、核稿和发稿;协调组织中央、本省及境外新闻媒体参加文博会宣传报道;制订并印发文博会宣传方案,制订文博会宣传用语,组织各类公益广告宣传、高速公路沿途宣传、倒计时宣传等,营造氛围;指导厦门市办好本届文博会门户网站,扩大文博会在两岸四地影响。
九、职责分工
第五届文博会各项工作在组委会领导下进行,由组委会办公室协调省直、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有关单位落实。
省委宣传部:负责福建省文化产业成果展区的组织和布展工作;对口联系中宣部,邀请并跟踪落实中宣部领导出席本届文博会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实施本届文博会宣传报道工作。
省台办:负责对口联系国台办,邀请并跟踪落实国台办领导出席本届文博会,争取国台办在本届文博会主题论坛上发布对台文化交流政策;协助厦门市邀请台湾政要、县市长等嘉宾出席文博会,在报批手续等方面予以支持,并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联系省有关部门,汇总国家有关部委在本届文博会上拟发布的对台及文化产业相关政策;会同省委宣传部编印《2011~2012年福建省文化产业政策汇编》,会同省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编印第五届文博会招商项目目录;联系落实文化创意企业参展参会。
省教育厅:协助厦门市落实高校创意设计大赛、创意设计展区组展等相关工作,协调两岸高校创意作品和创意产品参展;完成招商招展相关任务。
省经贸委、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负责落实招商招展相关任务;协助完成创意设计、工艺美术、国际名品等展区的组展布展工作;组织好工艺美术传承创新论坛、工艺美术精品展及专项评奖等活动。
省公安厅:负责指导厦门市做好第五届文博会安全保卫、交通疏导等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安排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在审核厦门市和组委会办公室汇总的省直有关部门经费补助申请的基础上,提出第五届文博会经费补助安排意见,报省政府研究后下达。
省外经贸厅:负责落实招商招展相关任务;协助完成国际名品等展区的组展工作。
省文化厅:承担第五届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工作;对口联系文化部,邀请并跟踪落实文化部领导出席本届文博会,争取文化部在本届文博会主题论坛上发布对台及文化产业政策;落实招商招展相关任务,组织好项目签约仪式;做好闽台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区、博物馆展区的组展工作,协助办好两岸博物馆论坛等活动;协助完成影视演艺展区、文化产业园与文化投资展区的组展工作。
省广电局:负责对口联系国家广电总局,邀请并跟踪落实国家广电总局领导出席本届文博会,争取国家广电总局在本届文博会主题论坛上发布对台及广播影视产业政策;落实招商招展相关任务;协助完成影视演艺展区组展工作。
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对口联系新闻出版总署,邀请并跟踪落实新闻出版总署领导出席本届文博会,争取新闻出版总署在本届文博会主题论坛上发布对台及新闻出版产业政策;协助完成数字内容与新媒体展区组展工作;落实招商招展相关任务。
省旅游局:会同厦门市做好创意设计展区文创旅游产品组展工作;落实招商招展相关任务。
省体育局:组织体育产业参加创意设计等展区组展工作;落实招商招展相关任务。
省信息化局:指导厦门市举办第五届厦门国际动漫节;落实招商招展相关任务;协助完成数字内容与新媒体展区、动漫游戏产业展区组展工作。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省广播影视集团、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集团所属单位参展参会;落实招商组展相关任务。
本届文博会期间,省有关单位要积极协助厦门市文博会筹备工作办公室与各相关行业协会达成合作关系,协调所辖的电视、报刊、杂志、网站等媒体宣传报道第五届文博会。
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完成本市招商招展相关任务,做好特装展馆(区、位)布展参展工作;做好第五届文博会在本市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配合省直有关单位布展参展,协助提供与本市相关的各类文化产业成果、实物、图片、文字说明等资料;协助做好设区市负责人、嘉宾和重要客商组团观摩、参展参会等工作。
第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招商招展任务分配方案
第五届海峡两岸文博会要进一步突出投资、突出交易,在项目上见实效,力争项目签约总数和签约总额、合同签订数和签订金额、重要客商数、现场交易成交额比上一届有较大提高。据测算,本届文博会展位总数折合标摊约2857个。其中,省有关单位和地方要完成组展目标任务,折合标摊数为1179个,项目合同签订额达到50亿元以上,邀请客商数量不少于300家,现场交易成交额超过8亿元。现将省有关单位和地方招商招展任务分配如下:
单 位 |
组展目标 (折合标摊数) |
项目签约合同额(亿元) |
现场交易 成交额 (亿元) |
客商 邀请 (个) |
省经贸委 |
不低于36个标摊,其中12个免费 |
|
1 |
15 |
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
|
1 |
15 |
|
省外贸厅 |
协助邀请国际名品展区境外参展企业 |
|
0.5 |
15 |
省文化厅 |
不低于165个标摊,其中闽台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区(约55个标摊)免费 |
2 |
|
15 |
省教育厅 |
协助落实高校创意设计大赛的组织和经费 |
|
|
10 |
省广电局 |
不低于30个标摊,其中10个免费 |
1 |
|
15 |
省信息化局 |
不低于30个标摊,其中10个免费 |
1 |
|
15 |
省新闻 出版局 |
不低于30个标摊,其中10个免费 |
|
|
15 |
省旅游局 |
不低于15个标摊,其中5个免费 |
|
0.5 |
10 |
省体育局 |
不低于10个标摊,其中4个免费 |
|
|
5 |
福建广电 网络集团 |
81平方米特装展区,折合9个标摊 |
|
|
5 |
福建日报 报业集团 |
81平方特装展区,折合9个标摊 |
|
|
5 |
海峡出版 发行集团 |
81平方特装展区,折合9个标摊 |
|
|
5 |
省广播 影视集团 |
81平方特装展区,折合9个标摊 |
|
|
5 |
福州市 |
不低于36个标摊,其中12个免费;组织闽台(福州)文化产业园参展产业园区与文化投资展区 |
8 |
1 |
10 |
厦门市 |
635个(包括厦门闽台文化产业园180平方特装) |
17 |
1 |
100 |
漳州市 |
不低于24个标摊,其中8个免费;至少组织1家文创园区参展产业园区与文化投资展区 |
3 |
0.3 |
5 |
泉州市 |
不低于36个标摊,其中12个免费;至少组织1家文创园区参展产业园区与文化投资展区 |
8 |
1 |
9 |
三明市 |
不低于15个标摊,其中5个免费 |
1 |
0.1 |
5 |
莆田市 |
不低于36个标摊,其中12个免费;至少组织1家文创园区参展产业园区与文化投资展区 |
5 |
1 |
5 |
南平市 |
不低于15个标摊,其中5个免费 |
1 |
0.2 |
5 |
龙岩市 |
不低于15个标摊,其中5个免费 |
1 |
0.2 |
5 |
宁德市 |
不低于15个标摊,其中5个免费 |
1 |
0.2 |
3 |
平潭综合实 验区管委会 |
|
1 |
|
3 |
合 计 |
1179 |
50 |
8 |
300 |
此外,厦门市政府负责做好本届文博会领导来宾接待服务、会务展务、安全保卫、交通车辆等工作。
说 明:
1.招商组展工作进度及具体要求,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2.除城市主题展区和免费标摊外,其它任务展位由组委会按优惠价格收取展位费。展位优惠价格为:
标摊(3米×3米):2000元/个;
特装空地(36平方米以上):200元/平方米;
3.联系方式:
本届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锡斌 电 话:0591-87118141
苏忠明 0591-87118123(传真)
本届文博会招商招展组
联系人:胡古悦、吴文婷
电 话:0592-5371958、5371968 传真:0592-537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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