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古雷石化基地
发展规划修编的批复

闽政文〔2012〕335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再次上报古雷石化基地发展规划修编的请示》(闽发改工业〔2012〕9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发展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漳州古雷石化基地是国务院批复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的两大石化基地之一,要按照基地化、大型化、集约化的原则,合理布局,推进炼化一体化、对二甲苯等龙头项目建设,延伸和完善石化产业链,把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临港石化产业基地,充分发挥石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三、漳州市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围绕延伸产业链,做好上下游项目的规划布局、前期准备和组织实施,有序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加快配套设施建设。要加快《规划》环评工作,加强海湾和陆域生态环境保护,处理好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的关系,促进产业、港口和城市的相互协调。要结合城镇化、造福工程,加快基地规划范围内居民搬迁安置和土地收储工作,落实和谐征迁要求,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并加强土地收储后的保护和经营。要严格控制规划区域和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新建建筑物。要做好《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港口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相互衔接,并抓紧做好控制性详规等编制或修编工作。

  四、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支持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开发建设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12〕241号),加大对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漳州市政府加强统筹协调,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积极推动基地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做好督促检查和评估工作。

  五、省发展改革委要尽快将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编制的《漳州古雷石化基地总体发展规划(2011-2020)》(即规划详本)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并会同漳州市政府加强跟踪汇报,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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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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