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将福建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为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

闽政文〔2012〕444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省科技厅: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支持将福建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为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函》(漳政函〔201295号)悉。经研究,同意将福建南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为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四至范围按国土资源部2006年第19号公告不变。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要科学制定总体发展规划,努力扩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为升格国家级高新产业开发区积极创造条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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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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