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参加第七届
全国农运会优秀运动员及有功人员的决定
闽政文〔2012〕44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第七届全国农运会于2012年9月16日—22日在河南省南阳市举行。我省农民体育代表团奋力进取、团结拼博,共获得30个一等奖,奖牌数、团体总分排列居全国第三位,有4个代表队、15名运动员获大会“体育道德风尚奖”,取得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我省赢得了荣誉。经研究,决定对第七届全国农运会上获得一等奖的优秀运动员及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名单如下:
一、优秀运动员(69人)
(一)青年组健身秧歌代表队:
赵 彤 陈美端 曾建容 冯素丽 周雪丹 翁淑莲
陈 惠 郑敏钊 冯益铛 陈 虹 魏富贵 于世敏
(二)舞狮代表队:
蔡晓堂 蔡少慰 蔡龙达 蔡晓默 蔡军城 蔡天示
王胜加 姚赞成 蔡文格 蔡金郎
(三)舞龙代表队:
杨 辉 郑鑫锐 郑嘉伟 郑 琦 郑心明 郑鹏炜
吴智彬 郑 晖 陈 罕 郑国栋 郑航敏 吴明森
郑 瑜 郑东明
(四)田径代表队:
吴志勇 王培彬 吴国强 康泽利 陈晓祥 李灿河
康惠昆 余晓云 许娟娟 吴美霞 吕莉莉 林贵婷
吴招弟 唐婷婷
(五)游泳代表队:
蔡晓东 姜杨海 郑志忠 李进勇 李培鑫 张雪津
江雅榕 郑煜茜 林雅娟
(六)民兵军事三项代表队:
林 力 陈 杰 倪文峰 张明珠
(七)武术代表队:
张 锐 童纪均 李寒月
(八)风筝代表队:
杨延萍 徐水泉 陈加金
二、优秀领队、教练员(21人)
(一)田径代表队:
江炳其 谢景金 蔡元发 张惠民 吴清游
(二)游泳代表队:
李沟水 翁庆瑞
(三)民兵军事三项代表队:
高 兵 吴荣平 倪 杰
(四)青年组健身秧歌代表队:
董爱民 陈明霞
(五)舞狮代表队:
李锦聪 蔡奕品 蔡长青
(六)舞龙代表队:
郑水明 郑一良
(七)风筝代表队:
曾金田 曹志龙
(八)武术代表队:
沈在杰 吴晓华
三、先进集体(7个)
福建省农民体育协会 福建省军区司令部动员处
福州市农民体育协会 泉州市农民体育协会
漳州市农民体育协会 厦门市农民体育协会
龙岩市农民体育协会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各级农民体育协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继续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身活动”,推动农民体育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不断提高农民的身体健康素质,为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4日
扫一扫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