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我省
第七批援宁工作队记功奖励的决定

闽政〔2012〕6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今年7月,我省第七批支援宁夏工作队圆满完成各项对口支援工作任务返回福建。第七批援宁干部自2010年7月进宁工作以来,始终牢记省委、省政府的嘱托,艰苦奋斗,尽心履职,有力地推动受援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良好的业绩,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为表彰第七批援宁工作队作出的贡献,鼓励干部到艰苦地区建功立业,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给予我省第七批援宁工作队记集体二等功。

  希望受奖励的同志保持谦虚谨慎精神,再接再厉,为人民再立新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做出新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9日

 

附件:福建省第七批援宁干部名单

选派单位及职务
援宁单位及职务
陈永
省委农办副主任
宁夏自治区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固原市委常委、副市长
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业务处调研员
固原市委副秘书长
詹和忠
仓山区人大常委会副调研员
隆德县委常委、副县长
熊益
仓山区金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正科级)
隆德县县长助理
林家枢
连江县晓镇党委书记(参加援宁盐池县任县长助理)1995.12为正科级;2010.06确认为副处级
盐池县委常委、副县长
林承文
连江县大官垦区党委书记
盐池县县长助理
吴剑峰
同安区司法局副调研员、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海原县委副书记
黄新
厦门集美区安监局主任科员
海原县县长助理
颜复兴
海沧区海沧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人武部部长
源县委副书记
陈晓东
厦门市委办公厅主任科员
泾源县县长助理
何金水
东山县政府副县长
彭阳县委常委、副县长
吴凌
东山县委办副主任(正科级)
彭阳县县长助理
陈伟群
丰泽区常委、副区长
固原市州区委常委、副区长
李晓
丰泽区东海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固原市原州区区长助理
薛建明
南安市石井镇党委书记(副处级)
同心县委副书记
陈泉明
南安市金镇人大主席
同心县县长助理
林珍
莆田市秀屿区副区长
西吉县委常委、副县长
林超雄
莆田秀屿区月塘乡党委书记
西吉县县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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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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