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闽政办〔2012〕21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当前,我省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严峻,部分疫区松枯死木数量增加较快,疫情扩散蔓延态势明显。为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与国家林业局签订的《2011-2013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进一步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目标责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按照省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要求,全力抓好防控工作。各级政府要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认真对照防控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疫情较重的县(市、区),要采取超常规措施,打好除治攻坚战,严防疫情暴发。要求彻底根除疫情的福清市、漳浦县以及新发疫情的同安区,必须限期根除疫情。明确要求巩固除治成果、控制病死树率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反复和蔓延扩散。可能发生新疫情的县(市、区),要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到2013年底,要切实压缩县、乡(镇)级疫点数量,实现疫情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双下降。
二、强化防控措施
各地要认真排查并如实上报疫情和松枯死木数据,根据疫情实际和松枯死木分布状况,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防控方案或预案,经专家论证后抓紧报批实施。要全面及时清理松枯死木,坚持常年清理与集中清理相结合,实现松枯死木GPS定位清理和定期调度管理,做到发现一株,清理一株。所有未确诊原因的松枯死木采伐后必须实行定点限期除害,松枯死木尽量不下山,就地就近除害处理。对疫情发生区、松枯死木分布区和已根除疫情县原疫点周边松林,通过采取大面积喷撒白僵菌、绿僵菌、噻虫啉,挂设诱捕器,设置诱木和释放天敌等多种措施,综合防治媒介天牛,减少自然扩散机率。要强化疫木监管,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收购、使用疫木行为,从源头上防止疫木流失,严防疫情传播扩散,保证防控取得实效。
三、加强能力建设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防控领导指挥机构,及时协调解决防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防控资金保障力度,设立防控专项资金,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建立防控资金补助与防控成效相挂钩的奖惩机制,探索建立松枯死木不下山就地除害的资金补偿机制。加强防治检疫机构队伍建设,充实配备必要人员,强化行政执法、公共管理和指导服务等职能。创新防控机制,鼓励、引导和扶持专业化防治组织参与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大力推行绩效承包防治,不断提高防控成效。建立和完善招投标制和施工监理制,逐步开展防治公司、监理公司、除治专业队资质认证,加强防治队伍技术培训,规范防治市场管理,推进防控工作社会化、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
四、严格督查考核
各地要组织效能、监察和林业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和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要对照目标责任,定期对防控工作进度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和考核,认真查摆问题并抓好整改,检查考核情况要逐级上报。及时做好防控工作总结,补充完善内、外业档案资料,认真做好迎接国家和省里检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对防控工作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自查自纠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蔓延、防控目标任务无法完成或检查考核不达标的县(市、区),将列为重点县进行管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对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2月26日
扫一扫手机阅读